李彩钰
律师
从刑事责任的追究来看,如果伤情较重,可以在当地报警通过务工所在国处理,也可以向我国驻该所在国使领馆求助,督促所在国进行司法处理。按照属人管辖原则,国内司法机关有管辖权,我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但是,如果我国与中国公民务工所在国没有签署引渡条约,被告人无法到案接受审判,从而导致无法开庭。当然,所在国如果进行了刑事处理,从维护我国司法主权的角度出发,国内司法机关仍然可以予以刑事追究,对于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侧重于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则可以直接向国内法院起诉。由于本案含涉外因素,一般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6条作了例外规定,即“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因此本案民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可以适用中国法律。受害人身在国外,要注意的是保留和固定好相关的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获得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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