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

问律师 电话咨询律师 语音图文咨询律师 律师写合同 快速立案 更多服务 找律师 合同范本 视频直播 律师动态 法律专题 法律资讯 法律知识 法律话题 法律法规库
img

181****9390

楼主四川省宜宾市

¥40

在网上被网络暴力了怎么办虽然没透露我真实信息

但是被人泼脏水了那被挂到微博上B站上发艾特我发的全部是有诋毁性的言论不是真事有添油加醋的成还有我自己二次创作的电视剧剪辑视频,被人诬陷抄袭那个人还微博挂我谩骂我各种过分
展开 收起
其他
2020-01-16 02:36:57
  • 补充问题:

    怎么起诉他要走哪些步骤 我想起诉他们网络暴力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2:43:24
  • 补充问题:

    他挂我那条微博是2018年5月20号,已经过时间了,不能投诉了 反正尽是添油加醋歪曲事实 有没有找我本人确认过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05:13
  • 补充问题:

    我刚才打电话报警了,他让我打当地的,但是我不知道当地的电话号码 四川宜宾柏溪镇叙州区 有谁知道吗电话该打哪个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33:47

全部(17)位律师解答

  • ¥3.33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你好!如果行为人在微博公开性的对当事人进行诽谤和侮辱,需要看构成的后果情节是否严重?一旦报案,轻者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实施网络侵权的行为人进行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2:40:14
    593
    • 黄振波服务方: 那么如果是给受害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上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2:42:28
    • 楼主: 他在微博上挂我,然后网站上就是视频网站,就是B站 发不实言论已经影响到我的那个精神了 说我的二次创作的视频剪辑抄袭他,然后他也没有什么 实质性的证据就说我抄袭然后周围那些不明真相的人就全部来围攻我 之前本来想不管的但是后来他们越来越过分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2:46:03
    • 黄振波服务方: 对于本行为的犯罪适用告诉才知道的刑事自诉案,一旦定性为本罪,将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以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只能是通过名誉权的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2:47:15
    • 黄振波服务方: 您好,这是两个法律关系,即便是您请放了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方可以组织相关的证据遁以法律的程序维权。但是不可以对他人的领域进行诋毁,不可以以主观臆测的推定诽谤他人。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2:49:57
    • 黄振波服务方: 不好意思,刚才因为打字太快存在笔误:即便是你侵犯了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方只能通过法律的程序进行维权。不可以在微博以及公众场合对他人的人格或者名誉进行诋毁。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2:52:40
    • 楼主: 就我们剪辑的都是电视剧上的资源素材,然后传到视频网站。哔哩哔哩上自娱自乐,但是他要说我抄袭他的,还发微博挂我 很多人不了解就说我怎么怎么样,怎么样的,就我很不想听到那些话 我想咨询他电视剧他剪刀手他没有版权我也没有版权他剪辑就可以我简直就是抄袭 而且我和他的视频根本就是不一样的 还有就是有些就是在微博挂我 把我挂出营业多条罪状,然后底下不管清不清楚这件事儿的,一就在他底下给他评论呀,我就看着不舒服 这件事儿也不大,我就想让他知道我到底有没有办法让他们给我的公开道歉 也不用就是判刑什么的 视频二次创作抄袭 他污蔑我抄袭他的视频,其实都是用的电视剧素材剪辑的,我的视频和他的视频也有很大的不一样,音乐呀,调色压时间线呀,很多都不一样,但是就是因为用的电视剧素材,他用过我也用了,他就说我抄袭他的,然后就把我挂在微博上 那些网友就骂我 我本来就没有想过要抄袭他的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2:57:28
    • 黄振波服务方: 刚才我们也已经提出指引,您可以通过以下二个方式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1.先把相关行为人对你构成暴力侵权你截图或者视频录像的形式固定证据可以考虑报警。2.对于网络暴力侵权的行为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如果警察院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那么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自己将收集的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述。这是属于告诉才知道的案件。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2:58:26
    • 黄振波服务方: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这里多次提到的“”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犯罪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06:26
    • 黄振波服务方: 对于在网络以暴力形式公开诽谤他人全部的解答就到这里。您可以依据上述的指引,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应当进行报警或者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感谢咨询,如果满意本回复请在回答问题的右上方点击:答谢。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09:15
    • 黄振波服务方: 您最后说的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这是以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以对方实施侵权之日起计算。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11:06
    • 黄振波服务方: 如果是民事诉讼名义侵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17:07
    • 黄振波服务方: 如果是刑事自诉,则根据《刑法》关于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因此个人认为是没有过诉讼时效的。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20:07
  • 李彩钰 律师
    针对这个问题,建议你先网上申诉,让对方把视频或者微博给撤掉,减小影响,然后你可以起诉对方,侵犯你的名誉权或者隐私权,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2:40:35
    29
    • 李彩钰服务方: 明确对方的身份信息,可以要求平台出具对方的真实身份,你可以委托律师去调取一下对方的户籍信息,然后搜集证据,准备起诉状,拿着你的身份信息,他的身份信息,证据,起诉状到你所在地区的法院起诉他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2:47:22
    • 楼主: 他们不知道我的真人信息应该没有到那么严重的地步,所以我应该是没有权利要求这个的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08:15
  • ¥3.33
    孙杭林
    可以同平台官方客服联系,要求删除侵权帖子。可以去公证处对侵权帖子进行公证。可以报警处理,由警方对之进行罚款拘留的治安处罚。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等。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2:46:12
    499
    • 楼主: 已经过时间了,不能投诉了 那条微博是2018年5月20号的 我们这算是积怨已久 一朝爆发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06:43
  • ¥3.33
    王伟政 律师
    对于你所讲的这种情况,对方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行为人进行处罚。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锁定证据和事实。 对造成的损失及时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对方立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20:04
    322
    • 楼主: 这种报警能受理吗?我觉得问题不大呀 我主要就是想让他们道歉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22:47
    • 王伟政服务方: 对方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并查明事实,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24:20
    • 楼主: 报案是直接公安局吗?打110 是这个可以走其他程序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25:48
    • 王伟政服务方: 是的,要向公安机关报警,通过110报警,, 或者是直接有本人到公安机关现场报警,,都是可以的。 如果有其他不成熟的问题,可以釆纳后及时与本律师电话联系,电话号码也是微信号,详细沟通效果更好。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28:45
    • 楼主: 我刚才打电话报警了,他让我打当地的,但是我不知道当地的电话号码 四川宜宾柏溪镇叙州区 有谁知道吗电话该打哪个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33:39
  • ¥3.33
    陈华明 律师
    1.打电话报警,要求警方确认对方对你的名誉侵权,并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如果警方不能及时处理,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43:17
    144
  • ¥3.33
    何勇 律师
    你可以直接拨打电话区号0831110就行了,宜宾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会给你转接到叙州区公安分局,叙州区公安分局会通知具体的派出所和你对接。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3:58:00
    8704
  • ¥3.33
    张超 律师
    可能涉嫌侮辱罪,可以向你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带着有关侮辱你的网页截屏。现场去报案,不要打电话。如果不满意,可以向你所在地法院起诉侵犯名誉权,但需要知道对方身份信息,而且需要证明是对方发的。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4:08:03
    127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70"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4:31:52
    2311
  • ¥3.33
    杨康 律师
    这种情况,虽然报警是一种解决方式,但是一般不会得到有效的处理结果,可以先建议传播途径的后台,删除各类侵权言论。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5:35:31
    170
  • ¥3.33
    蒋巍巍 律师
    你可以直接用你们当地的区号加上110,到时候就有公安机关的人员接听,后期会跟进处理!这样的话,能最大程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5:37:25
    34
  • ¥3.33
    南晓峰 律师
    18"
    自动转换:你可以搜一下网络上的证据,可以想发现技术,饲料厂上面有名气的指向技,但是给你用的韩语能够让别人判断的,你那么说,这也是侵权行为。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5:40:21
    518
  • ¥3.33
    梁保军 律师
    您好,就您所说的情况,对方涉嫌侵犯名誉权,您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您可以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等报警处理。报警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和你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一起处理了。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5:47:15
    106
  • ¥3.33
    徐同亮 律师
    你好,你起诉的一个大前提条件是你得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如果你不能提供,法院会不予立案。可以选择报警,当地派出所为区号加上110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5:50:06
    59
  • ¥3.33
    张坚 法律执业者
    如你所述,你可以先保存、固定证据,然后与平台客服联系请他们删帖。“当地警方”号码加区号就可以了,或者拨打区号+114查询,都可以查询到外地警方号码。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6:13:58
    479
  • 胡泽鹏 法律执业者
    你不在舒州本地吗?这种情况你除了报警之后的,到公证处去对微博固定一下证据,做个公证,报警处理结果应该能看到对方的详细信息,去法院起诉对方,有经过公证证据。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6:24:26
    25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45"
    自动转换:你报警是可以的,但是这种情况下,这种网络暴力一些,这是一种侮辱行为,在这个那个报警的检查,只能是一座围城,治安管理处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或者距离有这个处罚比较轻,你可以的反应却发现自私唱歌那你去做的介绍,侮辱诽谤不如非法对这个勒索罪可以到当地的法院去起诉。
    展开 收起
    2020-01-16 06:26:01
    268
  • 刘洋 律师
    可以在网上查下当地区号,在报警电话前加拨区号。你的案子即使构成诽谤罪,也属于刑事自诉案件,需要提起刑事自诉或者侵犯人格权的民事诉讼。
    展开 收起
    2020-01-16 12:36:13
    3

点击购买表示您同意并接受《VIP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