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遗产的问题
我爷爷17年去世,没有奶奶。在爷爷的名字上有一套商品房82平米左右。爷爷现在有8个子女,现在分遗产的话,爷爷当时代人写过遗嘱,有人帮他写,而且那个帮写的人有作证,姓名,身份证号,手印都有,而且那个遗嘱上面有8个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手印。然后遗嘱上面讲清楚那套房留给我爸。然后我爸要给每个兄弟一万五,姐妹两万二。但是最近爸爸得重病在医院,在医院过程中那些爸爸的兄弟姐妹把那套房里面的家具,地毯都拿走了,房子里面的东西也算遗产吗?那个也一块儿分吗?而且现在爸爸的病需要很多钱,但是那些子女要求给每个子女三万,不是那个遗嘱里面的一万五。不然的话那个房按市场价格来分。这是对吗? 这个怎么解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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