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钰
律师
一、原则上,只是故意泄露他人隐私的,不构成犯罪,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属于民事法律的调整范畴。
二、侮辱罪,《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
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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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了近一千张传单,上面包括侮辱,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微信号,手机号,家庭所在地,个人住址,家人姓名,家庭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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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彩钰服务方:
你这种情况可能不构成侮辱罪,你可以直接起诉他侵犯你的隐私权,要求对方赔偿你经济补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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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上面有侮辱性话语, 这种情况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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