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您好!可以完全要求婚庆公司退还定金。理由如下:因为本疫情属于传染性的疾病,依照《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规定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所谓不可抗力因素,《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据此,针对当事人的主观状况而言,不可抗力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所不能控制、不能预见的情况;从事实本身的客观层面出发,不可抗力是当事人无法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说认为,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及社会异常事件。包括自然现象或者自然灾害,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泥石流、雪崩、洪水、海啸、台风等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社会异常事件或者政府行为,包括政府颁发新的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或战争、罢工、骚乱、恐怖行动、传染性疾病等社会异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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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波服务方:
但是,还需要看婚庆公司是否为此事已经着手并准备妥当而造成的损失。如果属于这种情形,可以考虑与婚庆公司协商延后,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除开没有及时通知婚庆公司而造成的损失以外,应当退还一部分。如果及时告知婚庆公司,并未为此而准备,已经通知到,但婚庆公司既然故意扩大损失,这种损失则由婚庆公司自身承担,可以要求全额退还定金。《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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