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留成
律师
这个问题涉及多方面,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
1.卖方主体是开发商,还是在建房的二手买卖。如果是开发商,约定5年过户是不合法的。如果是在建二手房买卖,约定5年过户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存在风险。如果卖方因其他债务被法院查封该房,购买方就很难或者说无法得到房产所有权。根据《最高法执行异议规定》排除执行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查封前已签定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二是已实际占有该房产,三是已支付全部房款或按法院要求支付剩余房款,四是非因买房原因导致未过户。本案中,你至少不符合两项规定,即实际占有房产和非因买方原因未过户。作为买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积极办理过户手续。
2.如你买的是建成后的拆迁房。根据法律规定,安置房可以买卖,但五年内无法过户,所以约定五年过户,不属于买方过错。但必须符合上面讲的另外三个条件。
3.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注意事项:双方(含房产共有人,身份证号,电话,通讯地址),房产地址,面积,价款及支付方式(转账),保证,违约责任,如买方权利受到损失时追偿等内容。
希望上面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展开
收起
-
周留成服务方:
纠正一下一个笔误:四是非因买房原因导致未过户,改成四是非因买方原因导致未过户。另外在补充一点,建议不要签这个合同。如果非要签,可以先付定金+保证。符合法定过户条件立即办理过户手续,不要因税费问题而给自己带来麻烦。这种案件现实中经常发生,风险太大。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