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飞杰
律师
1.派出所存在明显的行政不作为,毕竟凶手是持刀行凶,是对被害人存在重大威胁的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不对凶手进行惩治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应承担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根据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应包括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两部分,死亡赔偿金为78万元,丧葬费为35000元。如果存在需要抚养的对象,还应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2.廖尚高家应在此次事件中承担一定的责任,比例约在30%至50%,赔偿金额按照第一条执行并乘以相应比例。
3.村委会在此次事件中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4.村民A见死不救的行为不承担责任,除非他是有法定救助义务的人员(警察,医生或者亲属)才会承担责任。
5.鉴于对方的恶劣行为,可以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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