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
2019年初领证,育有一女7个月,因丈夫婚前隐瞒,婚后才知晓其外债欠有数十万(具体明细不知,婚后初期并未设防,逐步通过爸妈的名义借钱给丈夫还外债,写有借条一共九万,其中五万是以对方父亲名义写,四万是以他本人名义写,出借人是我父母,由于婚后包括孕期和产后对方都没有承担家庭开销,且婚后聚少离多,我住自己父母家,产假结束后,由他签署合同请保姆,然而只支付了一个月工资,现拖欠两个月工资没钱给,自我反省已再无法忍耐与他共同生活,计划离婚,与对方及父母沟通欠款一事,对方都说没钱,等有钱再给,对方父母在江苏,我在湖南,无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该如何争取并保护自己最大的利益。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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