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康兄
律师
工资应该支付到提供劳动的最后一天,单位没有理由随便扣发工资,否则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投诉和仲裁由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院管辖。
单位有以下情形,您可以随时辞职,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1.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2.未缴纳社保公积金;3.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签了没给不算)。同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按辞职前12个月或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计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最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未缴纳社保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属于仲裁范围。未缴纳公积金的,向公积金稽查科投诉。相关行政部门会强制要求单位缴纳,拒不缴纳的,会对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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