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留成
律师
1.养老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补交。由单位代扣代缴。如单位不交,可向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位仍不补交,监察大队将给予处罚,现在监察大队作用越来越大。
2.住房公积金也同上处理。
3.上述款项只能依法缴纳,不可现金。当然私下调解的也是存在的。
4.失业金必须是被动离职才有。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个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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