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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 嘱
立遗嘱人:我本人 ,(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
我在立本遗嘱时神志清醒、精神正常。
我的财产在我去世后按以下方式继承:
1、我在 市 区 街 号的住房(产权证编号:)由 继承。
2、我在 行 支行的银行存款 元(以我去世时全部余额为准)由 继承。
3、我名下 轿车(车牌号: )由 继承。
4、我持有的 公司 %的股权,由 继承。
5、在我 证券公司开户经营的全部股票由 继承。
6、其他财产: 由 继承。
上述遗嘱为本人内心的真实意愿,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干涉。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意愿,和平处理继承事宜。
本遗嘱一式 份,本人保存一份,由 分别保存一份。
立遗嘱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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