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哲雨
律师
您好!打官司,一般得先搞清楚在哪打官司,然后再搞清楚如何打。
1、在哪打官司,就是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也就是说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应在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向该法院递交诉状;
2、如何打官司,首先得收集整理证据,根据证据拟定《起诉状》,按起诉要求准备相应的起诉材料,再到管辖法院立案,立案受理后(立案时一般要缴纳案件受理费,根据涉案金额按比例确定),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法院开庭时,由合议庭根据双方的证据、诉求等组织庭审,开庭后等待法院判决。一般工程纠纷证据较多,有一定的专业性,如果涉案金额较大,都会委托律师代理或参与,这样会支付一定的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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