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我是租赁人,对方是承租人,现在是房子出现了一些问题,我没办法租给对方,,之前对方付过定金,我退了一大部分,还剩一部分未退回。现在对方就这个来起诉。还要违约金
之前双方签订过如未退还款项按未退还金额每天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想问一下千分之三是法律认可得吗?是否有可能赔偿利息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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