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拿回房子产权吗?
朋友2014年和前夫结婚的,户后婚后迁入男方的,15年育有一个女。户主是男方外公,户下有:男方外公,男方外婆,男方父亲,男方母亲,男方,朋友,女儿,共计7人。
房屋拆迁时,以人口为补偿依据,户下一共7个人,男家加了一个户头的钱,,分的拆迁房屋共计:2个套3房屋,和1个套2房屋。
双方于19年11月离婚,婚后孩子归于女方,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协议,未对房产做处理。男方许诺将其中一个套3房屋给予女方和孩子。现男方不愿立即给房,说要孩子18岁成年后再给。
请问这种情况,女方可以主张要回属于自己和女儿的那一份产权吗?目前户口还在男方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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