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明昇
律师
生意亏了,合伙人不按约定日期还款,你可以与他们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赔偿损失与诉讼费。
在民间借贷或借款活动中,往往存在债务人分期部分偿还债务。而债权债务双方并未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部分还款时是优先支付利息还是优先偿还本金。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遵循“有约定,从其约定;无约定,则依照法定”的原则,若当事人对此有约定,则依照当事人约定进行;若当事人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的规定,先扣减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然后扣减利息,最后冲抵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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