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明昇
律师
你说的这个事情属于意外事故。你是房主,则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具体责任承担与否,以下内容可以给你参考
责任谁来承担?分以下2几种情况讨论:
①房主将建房全过程包给包工头
若房主选择了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包工头,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出现意外,责任人为包工头。理论上户主是不用赔偿了,但是出于人道主义,户主往往会对其进行看望或者少量赔偿。
但若包工头没有相关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责任人就是户主和包工头。两方一起承担。所以建议农民朋友在建房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包工头是否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
②建房过程中请帮工,帮工出现意外
如果是房主在建房过程全都是自己雇佣的帮工,这种情况下,房主成为接受劳务一方。帮工出现意外,通常情况下责任人就是户主。
如果是部分包给包工头,而房主又雇佣了帮工。若因包工头一方的工人致使帮工受伤,责任人是包工头一方;若受伤原因与包工头一方人员无关,因安全问题受伤,责任人为户主和包工头;若是因为其他帮工造成帮工受伤,责任人为房主。
不同的情况还有很多,最后结果也不一样。但是在建房过程中以安全为重心选择有资质的包工头总没有错,都是为了能平安顺利进新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工人)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包工头)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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