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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35

房屋土地赔偿纠纷

十年前同村王姓村民租用我家农地(一般耕地),当时签订30年租赁合同,其中约定如遇拆迁,附着物赔偿归王姓所有。之后王姓村民建起了钢材加工厂。目前县政府征地拆迁,给了王姓村民较大金额赔偿款。但别人说国家每亩赔偿中包含青苗补偿费用。此费用是否应当由王姓村民退换给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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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
2020-03-19 15:11:38

全部(33)位律师解答

  • 余炀 律师
    青苗钱是土地上的一些树木,或者是你的农作物,或者是经济作物的赔偿,如果那些所谓的青苗钱已经赔付,而且那些树木农作物的产权是你自己的产权的话,你可以要求对方把那个钱退还给你,如果那些树木是对方的产权的话,你是没道理找对方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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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13:13
    250
  • 李新宇 律师
    47"
    自动转换:哦,你好,这个拆迁补偿款一一般是包含这个签免费的,为什么我还是经常清点儿?非常的是因为这个土地上面一般有这个农作物啊,才会补偿这个清凉费,如果没有的话,是没有清凉费的,所以说呢,就是说啊,既然你们之间有协议呢,那么拆迁这个拆迁补偿的这个权益也是应该有这个姓王姓王庆这个当时来承担呢啊,我不知道是应该由这个王静这个当婶婶来享有然后呢嗯,你们你们是不享有这个全心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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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14:15
    525
    • 李新宇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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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自动转换:再来说或许又不懂的可以随时咨询我啊,可以加我的微信,我的微信是1583013759啊,可以加我微信详细咨询。
      2020-03-19 15:14:57
  • 郭启兰 律师
    你好,该土地你方已经出租给王姓村民,该土地的青苗补偿款属于对方所有。青苗补偿费是指被征用的土地,有正在生长的农作物,应给予被征者农作物补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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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15:36
    102
  • 李国民 律师
    19"
    自动转换:啊你好,那么这种租赁合同虽然有相应的约定,但是那么由于这个土地仍然属于你们家说应当相应的奇妙不城管啊,涉及到鼓励本身属性的猫补充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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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16:28
    351
    • 李国民服务方: 土地出让后,作为用益物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未转让,仍由出租人享有。征地面积的地价综合补偿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分配给出租人。青苗补偿归种植者所有。也就是说,农民租用的土地被出征用后,出租者拥有对土地的征用补偿,而土地上的所有作物和设施都归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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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28:33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68"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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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16:51
    2308
  • 杨宏伟 律师
    我想你这块地的征地拆迁存在一定的问题。 因为土地是承包给你家,你家转包王姓。那么再征地拆迁时,政府部门应与你家签协议才对。所以你可以向政府部门反映这个问题,你问可以问清楚征地拆迁补偿中,是否包括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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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17:40
    8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32"
    自动转换:嗯你好,虽然这个那你们当时有协议这个当中明确约定这个拆迁即将拆迁协议拆迁补偿协议是由对方来享有的,所以说呢啊呃,你方式不享有这个陈年权益的,只是与这个沾边儿的话,就因为这个土地上是没有通辽没有这个农作物没有负责这个农作物,所以说呢,这个清明费也是没有的,没有这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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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18:49
    120
  • 侯铁男 律师
    你好,建议你先到拆迁部门详细了解补偿项目,然后根据与王姓村民的合同约定,附着物赔偿归他所有,其余非附着物的补偿款你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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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19:31
    59
  • 王宝珊 律师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因为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归王姓村民所有,所以王姓村民将全部补偿费都归为己是不合理的,建议协商不成,走诉讼程序来要回,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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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20:10
    1492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你好,建议需要你拿上证据去起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协商的话,可能性不大,建议尽快去起诉,但绝对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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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20:50
    53
  • 张凤启 律师
    63"
    自动转换:您好,您和王杏确定的是耕地的租赁合同,也就是说,这个土地性质是耕地,而王姓人注意了,这个土地以后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盖了这个经经销这个刚才的这个建筑工棚,那么这个情况下,您可以以王解人的合同使用内容违约,要求降低其排场不这个补偿的金额,那么一部分就应该归您耕地所有人所所所所所所所所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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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21:38
    154
  • 李欢欢 律师
    32"
    自动转换:啊,所谓的政府征收耕地的话,是青苗补偿费,如果就是说青苗大家应该也理解青苗就是说必须上面中的有啊,小麦呀,玉米呀,或者和和面面苗呀,这种的叫清凉,如果上面没有清凉,但是没有这种清凉不清凉补偿费的这个清凉不长费是根据这个实际征地上是否负所有青苗五如果有的话才有没有的话,这项一般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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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25:13
    93
  • 刘学勤 律师
    你好像你这个问题啊,那么这个青苗补助费的话,你已经把地承包给他,那么这个补助是补助给这个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就是这个种植农作物的一个补偿费用费用,不是补偿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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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26:26
    250
  • 邹飞红 律师
    这个具体的你去查一下当地的一个拆迁补偿政策呀,或者是拆迁补偿协议,上面假如有有写不是他的损失费用的话,就是你们的呀,为什么要给他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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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28:20
    9
  • 施鸿伟 律师
    1、按照你们的土地租赁合同,附着物赔偿属于王某,但是土地的赔偿属于您,青苗赔偿如果是土地的赔偿款项,您可以索要;2、告诉我具体情况,薇信号一三六、零五六、〇一七、零八,随时都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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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29:16
    31
  • 杨政 律师
    您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在补偿款中有青苗补偿费,但是您已经出租了承包地给王某,并且签订有协议,约定附作物赔偿归王某所有,所以对于地面上附作物的赔偿款项应该赔偿给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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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29:18
    10
  • ¥35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你好!这理论上,土地上的附着物以及青稞费,如果双方的租赁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青稞费则补偿给实际的租赁人。那么出租人只能获得土地安置补偿,但是如果租赁合同中有明确,不可以改变土地性质,承租人如果没有经过出租方同意在土地上设立非临时建筑建构物,私自从事钢材加工,那么对方已经违反了租赁合同的规定,可以向承租人主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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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29:24
    592
  • 郑磊 律师
    1.首先你们的租赁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租期已超过最长法定期限),故合同应属无效,可据此主张要求返还部分补偿款。 2.向征收机构了解查询补偿具体类别,如果包括青苗费及其他补偿,则可向其主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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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31:43
    94
  • 陈华明 律师
    1.一般农村土地拆迁补偿中是有这一项补偿的。 2.青苗补偿,关键看土地上的作物到底是谁的,如果是你的,对方需要返还给你,如果是对方的,你无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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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33:03
    143
  • 周明明 律师
    您好,请详细说说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委托律师进一步了解分析,以便详细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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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33:50
    38
  • 李晶晶 法律执业者
    认为青苗补偿费应该是给予耕地的所有人就是集体户口的这个身份,拥有集体户口的身份,嗯,所以你可以去当地的这个镇政府去咨询一下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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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34:09
    9
  • 黄颜煜 律师
    你好,我刚才已经认真看了你的法律问题,这个土地是你们家的,然后租给姓王的家人,30年,这个相关的土地补偿费用应该是由你们加的人所有的,不应该是有姓王的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这是我的法律建议,希望可以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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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36:07
    6
  • 刘志杰 律师
    根据你的描述,你应该是原土地使用权的享有者,与王姓签订了使用权转让合同,而在土地转让合同期间,对方因政府拆迁享有了赔偿款,赔偿款应该包括附着物、土地使用剩余期限等费用,当然附着物你们已经约定好了归王姓所有,但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履行期间,对方未在通知你的情况下,变更合同内容,并与第三方签订了赔偿协议,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你有权终止合同,那么剩余的二十年土地的补偿金应该是给你的,对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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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46:01
    7
  • 荣明昇 律师
    你说的这个事情属于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我国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十四条 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应当出具裁决书。 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三)裁决的依据、理由; (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五)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 (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 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 另行制定。 与你说的这个事情相类似的案例可以参考如下: 互换土地征用后补偿费应该给谁 张某和李某系同一村民小组的农户,为了方便生产,双方经协商,于2005年签订了换田协议,约定张某位于大垅底的1.75亩水田与李某位于石子坑的1.75亩水田相互交换。双方在换田协议中注明:以后有转让或任何公私变化,各自负责,概不后悔。双方换田后各自依约对所换的田地进行了耕种。 2010年冬,张某耕种的石子坑田地作为工业园建设用地被政府部门征用,征用补偿费2万余元。当村委会发放补偿费时,张某和李某对该款的归属产生争议。 张某认为,与李某调换田地多年,根据协议,补偿费应归自己所有。李某认为,双方调换田地未经村小组批准同意因而无效,石子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载明的使用人仍是李某名字,故补偿费应归自己所有。 为了方便耕种,农户之间在协商自愿的条件下,互相调换田地进行承包经营,是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出现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那么,未经村小组同意即自行调换田地后被政府征收,补偿费该归谁所有呢? 首先,互换土地应呈报发包方备案不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呈报发包方备案。但该规定只是强调备案,备案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其性质仅仅为公示,便于管理,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属于管理性规范而不是效力性规范。因而,不能以未经备案为由而否定互换土地协议的效力。 其次,互换土地的耕种人已成为实际承包经营权人。从本案当事人签订的“各自负责,概不后悔”的换田协议来看,双方互换田地对各自田地的承包经营权利义务进行调换是长期的。而张某已对所交换的土地实际耕种多年,其间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因此,互换的田地承包经营主体早已发生了变化,并不是原来权利证书上载明的李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本案的土地补偿费相应地应归现在的耕种人张某所有。 再次,从有利于维护农村土地流转的稳定性出发,应确认互换土地的效力。农户互换土地,目的是为了方便耕作,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应得到鼓励和支持。虽然互换土地的农户未向村小组提出书面许可申请,甚至有的未签订书面协议,也要维护互换土地的协议效力,否则,土地流转不稳定将带来农业生产秩序的混乱,同时产生大量农村土地纠纷。 最后,从合同法的角度看,合法自愿是订立合同的一项原则,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当事人订立互换土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自愿要求,合同已经成立,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和享受协议约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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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51:58
    14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45"
    自动转换:这个清流补偿费应该是他那个土地的,这样有其他的服装物品是不是也也有个有有一部分植物应该是它生长的吧?如果是他那个嗯,白皮的肯定是应该是他培养他获得那个赔偿,如果是你中的话,你是种植种植的话,那是应该你可以陪陪你,这就是谁是谁的说,全都是土地方,应该是没有青苗清苗补偿费,谁种植的培训是当然?如果他是做假的话,能去做假的话,那另外一回事情那可能是谁也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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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53:18
    266
  • 蒋巍巍 律师
    11"
    自动转换:既然你决定了,附着物赔偿归网线所有,那么这不就都属于是别人的吗?跟你没有那个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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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5:53:22
    34
  • 张云波 法律执业者
    你好。是这样的:我国目前关于土地征收补偿,主要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你上面的问题,主要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分配的问题。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补偿费由土地补偿款、地上附着物(青苗、建筑物)、安置补助费三部分组成。你与王村民签订流转合同约定“附着物补偿”归王所有,这种约定是有效的,王村民只享有这部分补偿费,其余部分补偿费由出租房即原来土地承包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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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6:20:50
    0
  • 王晓宁 律师
    1他没有青苗怎么会有补偿,按照他的厂房赔偿。 2合同上写明了,你无法获得补偿。 3根据你说的情况,没办法让对方退给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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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6:49:00
    15
  • 周汉基 律师
    你说合同约定征地时附着物赔偿归王姓村民所有,政策规定农村征地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我认为这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不属于你们合同约定的“附着物”,而且这属于“补偿”是法律规定的无过错给予对方经济上的补助,“赔偿”是法律规定的有过错方给方对方损失的赔偿,两者不能混同。因此,王姓村民无权取得这些征地补偿款,应归你所有。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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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7:33:22
    1
  • 万国建 律师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支付的对象是土地所有者,即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一般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如果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如果不需要安置,一般支付给被安置人员本人。土地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你的地已经租给王姓村民,青苗补偿费应该归王姓村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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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7:50:56
    15
  • 朱久兴 律师
    土地使用权赔偿应该归你所有,其他地上附着物赔偿归王姓所有。既然你租赁给他了,那青苗是他的,赔偿也归他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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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18:29:41
    53
  • 李孝勤 律师
    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分开的。如果按照你所说的合同约定,那么青苗补偿应该是归你的。如果对方不给,及时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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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9 23:02:55
    0
  • 巴波 律师
    此部分补偿款应归土地使用权人享有。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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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0 00:15:31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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