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明昇
律师
您好!请问您们小区是在哪里呢?小区业主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完全是合法合理且有必要的。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受理候选人的登记申请的,应向申请人出具已经登记的证明。《条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行产生业主委员会”,没有具体规定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物业交付时间、入住比例等)。
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什么作用和好处
(一)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
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比如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无法保障小区的安全,门卫形同虚设,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不满意),业主采取的方式大多是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当广大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到位、价格合理,那么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续约。反之,则可以解除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另外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二)监督、审核各项经费的支出
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防止该费用被物业管理公司中饱私囊。
(三)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可以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同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对公共部位的共有权利,比如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可以要求物业整改并完善小区配套设施等。
(四)沟通的桥梁
除此之外,在生活当中,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开发商之间都有可能发生这样那样的纠纷,当纠纷出现时,业主委员会可以充当其间的桥梁,起到很好的沟通作用,避免问题的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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