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维
律师
1,新冠疫情是自然灾害,考试取消是政府行为,都属于不可抗力,但你需要就不可抗力进行举证。建议你先进行充分全面举证,坐实不可抗力。
2,合同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是协商延期或解除,这个约定并不典型,而且难于操作,只要一方提出的方案对方不接受,关于合同变更实际陷于僵局,不可抗力作为法定免责事由流于形式了。此时宜援引法律规定进行调整,法律规定有两个方面,一是不可抗力免除违约责任,比如本合同中你在签约后6个月内提供全部资料的义务,你主张了不可抗力可以据考试和疫情发展获得延期;二是合同如果时效性强,过了一定阶段已经没有必要继续执行了则可以约定解除。两种情形如何适用,取决于当事人约定和合同义务本身的性质。你要求解除合同可能不太有利,毕竟一是合同性质的时效性不强,移民是终身事业,但比如参加一项国际学术会议会期已过,代办签证已经没有意义了那可以解除;二是服务业的代收代付的费用是付给第三方,包括官方和外协方,退还的费用只有比较小的一部分。
3,管辖条款不值得展开解答,法院和仲裁和互斥的,你们已经约定排除了法院管辖,法院无权管辖了,除非仲裁条款无效。这个仲裁条款是有效的,故只能在北京仲裁委。
希望以上解答可以帮到你,上海中浩,徐维律师,18621624860,以诚立信,期待有缘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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