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明昇
律师
你说的这个事情属于政府部门因社会发展而对城市道路进行一定的改造,且增加城市绿化工程,这个是完全合法合理的行政行为。如果你觉得因此而影响了你的经营与生意的话,你可以与商铺房东协议要求减免一定的租金,如果你是房东的话,你也应该收到了改造通知。
因为,道路与绿化代及其人行道都属于城市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私人都无权干涉。商铺的所有权一般仅仅限于商铺房屋所占地面积,其它地方土地使用权及其所有权一般属于国家所有,由相关政府部门一般是城管局来管理。除非,商铺老板在买地时考虑到这个问题,把商铺前面的土地使用权一起买了,而向政府缴纳了足够的土地出让金。但是,一般的地产老板都不会这样做,何况土地局与城管局、规划局一般也不允许这样拿地与规划个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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