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珊
律师
您好1.首先离职是你的法定权利,你的公司没有权利以此来作为你离职之后不再维权的条件。2.所以你可以拒绝签订该协议,只需提前三十日书面申请离职公司就应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您可以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确认解除劳动关系3.另外公司没有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可以索要,从第2个月开始,每个月双倍工资补偿。公司拒绝发放,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主张。4.您所提到手中现有的证据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胜诉的概率是很大的,如果对裁决的结果不符,还可以在15日内向本地法院提起诉讼。5.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投诉都是免费的,劳动争议诉讼诉讼费只有10元。你可以先垫付,之后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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