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明昇
律师
按照你说的这个事情来看,你爷爷奶奶的子女,包括你的爸爸、伯伯、叔叔、姑姑,他们都有权继承你爷爷奶奶的遗产,也有权分得你爷爷奶奶因土地被占用而赔偿的款项金额。至于你们能否有权不让你叔叔确定签字的问题,因为现在土地登记在你叔叔名下,只要村委会不反对的话,一般他可以签字确定,你们只能向村委会反应你们的想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在承包土地被征收期间,承包人死亡的,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所得款项的性质,属于承包人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享有的关于承包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以及承包地依法被征收、占用后所应获得相应补偿所产生的收益可以被继承;
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得知,农村家庭承包的集体土地,部分成员死亡并不影响对承包收益、征地补偿款的继承;只有全部成员均死亡,导致失去承包地承包权时,该块承包地才无权获得征地补偿款!
举个简单的例子;小李家有六口人,五年前就征地拆迁,并统计过承包地和安置人口数,后来,在村里还没给征地补偿款之前,小李奶奶因年龄大了就去世了,但是按照规定,奶奶享有的承包地的份额应该按照继续法进行分配;也就是征地补偿款的1/6是奶奶的遗产,因按照遗产的分配标准,由奶奶的子女们按照继承法规定进行继承,而村里无权因为小李家人口的减少而收回1/6!
因为很多农村土地登记的人是户主,而一般来说可能是自己的长辈,年纪比较大的,即便属于不是年纪大的,在往后也可能会面临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离世的情况,这个时候,不了解的农户就会被坑,拿不到相应的补偿款!所以,经过上述的一些直接的政策表达,大家就要能够去清楚意识到,土地征收补偿款可以被继承!老人享有征地补偿款的份额可以按照继承法进行继承。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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