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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5

关于使用他人发票抽奖行为

支付宝针对地区推出扫发票二维码即可参与抽奖消费红包。现手里有很多几个企业开给外部个人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用来参加抽奖活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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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20-04-12 13:34:40

全部(53)位律师解答

  • ¥0.47
    李国民 律师
    17"
    自动转换:啊你好,那么许多发票都是有有的是有记名的,有的是无记名的发票,那么如果是无记名的发票,那么别人证书给你,你当然可以参与概括的话,那么获得相应的利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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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35:33
    351
    • 楼主: 什么叫有记名什么叫无记名,就是企业开给别人的零售电子票,我可以看到。但是其实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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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38:10
    • 李国民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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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自动转换:可以的,没问题啊,所谓的记名和无记名的,那么有些发票是没有写这个收款人所使用的单位名称或者说个人名称,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是无极明堂,那么所以说啊,只要是这样的情况下,你是可以退还的。
      2020-04-12 13:39:42
  • ¥0.47
    孔繁越 律师
    13"
    自动转换:可以啊,没有问题,只要发票是正规途径开的就可以,因为正规途径开的发票它的抽奖是法律允许的,所以说中奖后也可以去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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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35:54
    168
    • 楼主: 发票是正规的,但是不是开给我的,是开给别人的。可能别人都不知道还有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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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38:43
    • 孔繁越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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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自动转换:这个没有问题,这个发票,如果她并不是说所有之后被你偷或者使用其他方式获得的,而是他已经不要了,并且对于你获得发票的方式也没有不合法就可以了。
      2020-04-12 15:56:09
  • ¥0.47
    王伟政 律师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如果这种抽奖规则没有指名,并且没有限定抽奖人,作为发票的持有人,你就可以依照规则参加抽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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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36:17
    322
  • ¥0.47
    李新宇 律师
    11"
    自动转换:你好嗯,我先看你的描述啊,随后给您详细具体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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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36:59
    526
    • 李新宇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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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自动转换:你好嗯,只要这个发票啊,不是虚开增值税发票啊不不构成犯罪,不构成违法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2020-04-12 13:38:44
    • 李新宇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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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自动转换:首先要确定这个发票的来源是正规合法的,另外一个也不要违反这个财经相关的制度,不要影响这个入账啊,记账啊是可以的嗯。
      2020-04-12 13:39:07
    • 李新宇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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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自动转换:如果这个发票是开给别人的话,你看是开给公司还是个人的,如果是公司的话,就是需要入账的,那你就不能使用,不能使用是个人的话,看个人是否需要发票,有别的用途,如果没有别的用途的话,你是可以使用的啊,不当然使用发票,一个是不能切换别人的权利,那一个是不能影响记账,在一个是要确定这个发票的来源是合法的。
      2020-04-12 13:40:01
  • ¥0.47
    郭启兰 律师
    你好,这样情况,如果中奖的情况属于发票延伸出的利益,该收益属于发票的实际权利人享有。所以,如果你方刮到到了奖项,也是属于发票权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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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37:25
    102
  • ¥0.47
    董帅 法律执业者
    你好,发票中奖的情况下,奖金要归属于发票的持有票人,就是发票抬头,如果冒领的话,是不可以的,使用抽奖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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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38:28
    33
    • 楼主: 发票抬头是 个人呢? 但是确实不是开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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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39:49
  • ¥0.47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这个是属于支付宝平台内部的规定不涉政策法律的规定,具体可以向支付宝客服详细咨询,据个人了解,参与抽奖资格需要为消费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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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38:40
    593
  • ¥0.47
    南晓峰 律师
    你好,奖项属于一种促销奖励,不是客户应当必然得到的,可以抽奖,不属于违法犯罪 但是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一旦可以主张返抽奖得到的奖项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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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39:07
    518
    • 楼主: 也就说是,其实是管理漏洞,我不应该看到别人的发票,如果被别人投诉的话,只是会追回这个发票兑的红包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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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41:15
    • 南晓峰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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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自动转换:啊,对应当是这样的,因为他这个抽奖了,它是一种促销活动本身呢他不是说客户他必然是应得到的利益像这个呢,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如果说客户要求返还的话,可以返还她一半,请下来,客户可能也不会宇宙要求吧!
      2020-04-12 13:42:04
  • ¥0.47
    秦惠芳 律师
    你好,是否能够参加抽奖,这个要看支付宝活动中的规则,这不属于法律问题,如果符合规则的话,当然是可以参加抽奖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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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41:06
    1238
  • ¥0.47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你好,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呢,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中奖的情况是属于发票延伸出来的利益,该例是属于发票的实际持有人,所有,所以呢,如果是你抽奖抽到了这个奖品,那这个奖品是应该属于发票合法持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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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41:38
    121
    • 楼主: 那如果被投诉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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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43:53
  • ¥0.47
    刘闯 法律执业者
    15"
    自动转换:你好,这个一般来说并不违法,主要还是看你企业内部是否有明确规定,如果企业没有明确规定,就是内部没有相关的规定的话,那么是可以的,并不违法是可以参加抽奖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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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41:52
    2309
  • ¥0.47
    陈晨晓 律师
    只要你的发票是正规的,那当然可以啊。然后上面可以用来抽奖,或者你使扫二维码能扫得上去就可以了,这种活动是公开的,没有说限制,谁不能参加。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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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42:21
    26
    • 楼主: 问题发票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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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45:55
  • ¥0.47
    吕海 律师
    从相关支付平台的规则来看,只有特定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才能参加特定地区的抽奖活动。在扫码时,系统会自动识别该发票是否能够参加抽奖。如果系统并未阻止相关发票参加抽奖,则发票持有人即可参加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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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43:09
    241
    • 楼主: 就是发票没问题,就是发票不是开给我的。都是企业开给乱七八糟的零售个人的,户头也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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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45:37
    • 吕海服务方: 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可行的,但是我没有具体操作过。我仅试过用非特定地区的发票参加抽奖,但是系统明确提示无权参与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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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52:14
    • 楼主: 我拿别人的扫,不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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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58:47
    • 吕海服务方: 如果他人放弃发票上衍生的其他权利,则您代他人兑奖的行为并不违法。但是,如果他人没有明确放弃相关权利,则您一旦得奖,相应的利益即为不当得利,应当向权利人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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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5:30:52
  • ¥0.47
    王宝珊 律师
    您好,这种情况虽然发票不是开给您个人,但是经过被开具发票人同意,您使用发票进行抽奖没有问题,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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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46:12
    1492
    • 楼主: 被开具人不知道呢,就他甚至可能不知道有发票这回事这种情况呢?给他开了票但是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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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47:43
    • 王宝珊服务方: 这个因为属于发票附带的权益,如果被开票人不知情,实际上也并不违法。但是如果被开票人知道获奖事实是有权利像你主张返还对应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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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48:40
  • ¥0.47
    侯铁男 律师
    你好,如果你是合法持有这些发票,并且支付宝活动允许受益人与发票名称不符,你领取奖金或奖品时不存在冒领的情况,那这种情况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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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48:14
    59
  • ¥0.47
    刘学勤 律师
    14"
    自动转换:老婆要像你这个问题的话,你不用担心的呀,这个肯定是不违法的啊,可以这么操作的啊,那么后续问题您可以联系私信我这里呢,可以给我一个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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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48:25
    250
  • ¥0.47
    郑磊 律师
    首先,开具发票属于约定义务,对于发票的附带权益,应按照约定处理。 如果你们双方没有约定,对于红包抽取则属于权益待定。在此情况下,你们有权直接抽取。待对方有异议时,再协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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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52:01
    94
  • ¥0.47
    陈华明 律师
    1.只要支付宝不禁止,那么就是可以的。 2.一般支付宝只是针对发票,具体发票是谁的,一般不会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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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54:28
    144
  • ¥0.47
    程才 律师
    你好,按规定是不可以的,如果人家要发票而你已经受益了,人家知道时,可能会向你索要利益,但是,他人不要的发票,你抽了,可能也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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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3:57:53
    147
  • ¥0.47
    丁辉 律师
    10"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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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4:03:48
    63
  • ¥0.47
    周明明 律师
    您好,请详细说说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委托律师进一步了解分析,以便详细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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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4:08:51
    38
  • ¥0.47
    荣明昇 律师
    你好!你说的这个情况属于你拿多个企业开给其它客户的发票去进行抽奖活动,你的这个行为可能涉嫌违法。 发票作为经济业务活动中的重要商事凭证,既是财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部门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和进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在日常经济活动中,部分经营业户拒开发票、利用发票抽奖等违法行为,给税务部门的正常统计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以下是真实类似的案例,你可以进行参考。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广州一男子利用发票抽奖漏洞获利过百万,一审获刑十年半 2017-10-18 15:02 来源:大洋网 大洋网讯 将消费发票和手机号在税务网站进行抽奖登记,如中奖将获得话费充值,该方式已成为不少市民的生活习惯。然而,竟有人对此动起了歪念。 记者今日获悉,广州男子陈某利用自己工作时获知的发票初始密码,非法冒充他人进行发票登记参与抽奖,前后获利120多万元。因犯诈骗罪,陈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罚金5万元。据悉,陈某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 擅自登记他人发票参与抽奖 中奖话费买Q币套现 陈某曾就职于某税务业务公司,工作内容经常涉及税务业务,因此对税务部门的工作流程较为熟悉。 在工作中,陈某掌握到一条重要信息——开票公司的初始密码是由默认的六位数字所构成。由于不少公司保持着使用初始密码的习惯,并未进行密码更改,因此为陈某的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获得关键的开票人初始密码后,陈某主要依照以下步骤进行获利: 在搜索网站搜寻本省的企业名称,确定潜在的出票人群体后,在税务部门网站输入出票人的公司名称和初始密码,只要是未更改过初始密码的,都可以进入该公司的发票数据系统,查询到出票人所开具的发票数据。 陈某再进入税务网站的抽奖模块,输入发票号码和手机号,完成抽奖登记。 由于抽奖登记的数据量巨大,陈某还通过外挂软件进行加速处理,减轻其登记的工作量。 最后,由于陈某登记的发票数量众多,因此其中奖的话费总额巨大,中奖话费充入陈某所登记的号码后,陈某再把话费兑换成Q币,拿去网上折价售卖,最终达到套现的目的。 识破被捕:中奖超120万元,有违常理终露馅 按照上述获利模式,陈某从2012年9月到2014年11月两年多的期间,通过其所控制的76张电话卡,共获得中奖所得1214500元的话费。 “纸包不住火”,税务部门陆续收到部分消费者的投诉,反映在向网站登记抽奖的过程中,却发现该发票已经被人先行登记。另税务部门在内部审计中发现,中奖登记号码较为集中,不符合正常的中奖概率。 因此,税务部门主动向电信运行商调取了相关材料,果然发现了问题: 集中中奖的号码中,有32个号码登记人为陈某,仅该32个号码中奖所获话费金额便达57万多元,且发票来源分布于广东省15个地市,近700家企业,显然违背日常的消费常理。 于是税务部门更改了登记抽奖的规则,限制同一号码参与抽奖的登记数量,并向公安机关报警。2015年10月,本案告破。 被告辩解:经公开途径获得数据不应构成犯罪 法院审理:数据属于私密信息 陈某表示,其只是利用众所周知的密码规则,通过公开的途径正面登陆发票的开票账户并获得资料数据,并且这些数据是税务部门公开到网上的,其没有入侵整个发票系统的后台窃取,之后也是通过正规的流程参与抽奖来获得话费,其行为不构成指控的犯罪。 现有证据可证实,涉案发票在税务网络系统上有对应的账号,该账号内有发票号码、代码及金额等资料,输入上述数据是参与抽奖登记的必要环节,同时上述发票账号是设定有密码的,表明该账号及内部的数据具有私密性,并不是对外公开的信息资源。 陈某熟知行业内情况知道默认密码不等于其得到授权或者许可进入该账号并获取数据。即使发票权属人怠于修改密码、参与抽奖登记,这也是其权利,不代表陈某可以越俎代庖。 陈某不是发票权利人,对上述相对应的是发票账号抽中的话费也不是无主的,即使中奖具有射幸性质,但也是对于发票的权属人而言,因此陈某的涉案行为明显属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根据相关规定,参与抽奖的主体应为付款方即持有发票的相关权利人,故税务部门的网络系统默认持正确发票账号密码指令的为具有上述资格的权利人,而陈某显然不具备该前提和核心条件, 其辩称通过正规的流程参与抽奖来获得话费,实质上是虚构和冒充了具有上述资格的权利人身份,导致税务部门发生认识错误而支出话费。 因此,本案证据足以证实陈某明知自己不是付款方和发票持有人,未经上述相关权利人员允许,利用他人的发票信息登记在自己所控制的手机号码之下并以此参与抽奖,属于冒充相关权利人员的身份骗取财物,应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诈骗故意,其行为应以诈骗罪论处。 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量刑幅度内处罚。 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其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对其认罪态度的认定,可以从轻处罚。为此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追缴被告人陈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214500元,发还被害单位。 法官说法 民众要积极行使发票权利,防范“被登记” 经办法官指出,有别于一般“面对面”的诈骗案件,本案中陈某是因工作关系掌握发票的初始密码,通过自己或自己控制下的手机号码,冒充开票人参与抽奖,通过中奖进行获利。 陈某控制下的电话号码共计获得中奖话费高达120多万元,属于犯罪金额“特别巨大”。 在未改变中奖随机概率的情况下,中奖数额如此巨大,可见陈某冒充的发票数量相当惊人,影响的发票实际权利人范围极广。 那么,我们应如何防范此类犯罪?经办法官建议,企业要提高安全意识,及时更改发票的初始账号密码,防止他人窃取企业发票信息。 民众要积极行使发票权利,及时上网完成抽奖登记,对于部分提供有抽奖登记的商家,可在消费场所即时登记,如遇“被登记”的情况,应向税务部门及时反映。 加强共同监管的意识。除税务部门依职责对发票抽奖活动进行监管外,个人和企业也应共同积极行使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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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4:11:47
    14
  • ¥0.47
    李长泉 律师
    你好,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需要仔细研究一下支付宝活动的具体细则,然后对比你个人的情况看是否符合支付宝的活动要求,看你所说的发票是否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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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4:12:13
    10
  • ¥0.47
    秦晓锋 律师
    您好,这个具体抽奖活动建议详细支付宝进行了解,所针对的发票类型,及相关的其他要求,或可试扫进行确认。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4:20:12
    581
  • ¥0.47
    吴瑶 法律执业者
    您好!开具发票属于约定义务,如双方没有约定,抽奖收益则属于权益待定。根据您所述情况,你们可以先参加抽奖活动,待对方有异议时,再协商解决即可。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4:27:22
    29
  • ¥0.47
    李欢欢 律师
    13"
    自动转换:个人觉得如果说你这几个发票并并非是非法或获取的,一般这个都不存在违法行为,所以是可以使用的。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4:28:03
    93
  • ¥0.47
    赵静 律师
    你好,这个需要看支付宝是否支持,另外,这个属于个人行为,只要不侵犯他人隐私和权利,一般情况下是不违法的。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4:44:54
    82
  • ¥0.47
    苗世静 律师
    14"
    自动转换:你好,这个您可以抽奖试试,因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这种情况下不可以把我规定的法无规定即可为,就是反正没有规定,也可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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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4:47:05
    184
  • ¥0.47
    杨康 律师
    这种情况,发票二维码抽奖属于发票的附属权益,应当由发票获得人享受该权益,发票获得一方才有权参与抽奖。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4:59:27
    168
  • ¥0.47
    徐范霁 律师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5:03:12
    48
  • ¥0.47
    李彩钰 律师
    这些发票来源合法吗?是你使用合法手段取得的吗?或者发票的所有权人知道具体情况授权你?如果都没有的话,可能会有风险。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5:03:20
    29
  • ¥0.47
    牛振平 律师
    有些地方税务局确实推出了扫发票二维码抽奖的活动,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参加抽奖活动,需要你扫一下试试。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5:06:58
    20
  • ¥0.47
    宋洋 律师
    是否满足抽奖活动的条件,建议您找相应的服务商来进行沟通,另外这不属于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一下支付宝的客服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5:15:24
    30
  • ¥0.47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扫发票二维码参与抽奖消费红包”,针对的是持有发票的消费者,其在进行消费并索要发票后,才有资格参与抽奖。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5:53:11
    125
  • ¥0.47
    黄颜煜 律师
    你好,你的问题我已经看过了,有这些发票的时候是可以参加抽奖的,以上是我的法律建议你可以采纳,谢谢。。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5:58:20
    6
  • ¥0.47
    王正纲 律师
    16"
    自动转换:这个情况是不可以的,呃,因为发票抽奖是发票延伸出来的权益,该权益只能属于发票的实际权利人持有。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5:59:25
    9
  • ¥0.47
    郭峰 律师
    最好不要这么做。参与抽奖的主体应为付款方即持有发票的相关权利人,故税务部门的网络系统默认持正确发票账号密码指令的为具有上述资格的权利人。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6:13:50
    12
  • ¥0.47
    金青松 律师
    根据你所陈述的,如果是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根据当地的活动进行抽奖。这个属于支付宝的内部活动,有问题的可以联系支付宝客服咨询。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6:22:23
    22
  • ¥0.47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11"
    自动转换:这样是可以的,不违反法律,支付宝推出的没问题,这个发票啊,是可以抽奖的,其他企业的也可以。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6:23:35
    267
  • ¥0.47
    华东旭 律师
    你提出这个问题,还是一个新兴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可能涉及了盗窃犯罪,即使不构成盗窃,也涉嫌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也就是说相关的获益必须退还。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6:25:37
    9
  • ¥0.47
    常彦奎 律师
    12"
    自动转换:这个呢,建议你支持那个支付宝和客服网跟他们支持你,他们这个答案应该是权威答案。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7:06:09
    63
  • ¥0.47
    巴波 律师
    如果根据活动细则,符合参与条件的,就可以。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展开 收起
    2020-04-12 17:09:21
    102
  • ¥0.47
    崔兵 律师
    关键看他的规则了,如果确实不符合规则,可能会引起法律问题,具体如果需要帮助确实需要帮助,可以下单图文或者电话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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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7: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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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7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如果不是特别多,是可以的。如果金额比较大,还是慎重点比较合适,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口袋罪。建议数量不能多,金额不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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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7: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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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杭林
    这种情况最好取得个人的同意,另外需要遵循支付宝的抽奖规则,如果是规则允许的,是可以的。否则涉嫌欺诈,对方有可能会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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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7:54:34
    499
  • ¥0.47
    袁影 法律执业者
    只要符合支付宝抽奖要求是可以参加抽奖活动,支付宝的抽奖活动应该是只看发票,不看人的,对于支付宝来说不属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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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7: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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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7
    庞帅 律师
    11"
    自动转换:如果支付宝就是她允许这种普通的话,允许你一个电话,不要参与这种功能的话,应该也是可以的,可以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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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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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炜 律师
    20"
    自动转换:您说的这个抽奖的活动啊,你现在有这些电子发票,那你要去问一下这个发展耽误,比如支付宝部门,他是不是认可这些电子发票?所以说,如果他认可的话,那就是他们的抽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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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8: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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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成山 律师
    10"
    自动转换:不知道,我们一起来看,不知道一个四大全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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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8:57:57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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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超 律师
    如果支付宝没有限定必须是本人消费,扫码的也是正规发票,没有违规行为,可以。 如果支付宝没有限定必须是本人消费,扫码的也是正规发票,没有违规行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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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9: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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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勇 律师
    32"
    自动转换:你好,开给外部个人的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的所有权,所有权人属于外部的个人,因此你不能使用别人的发表进行扫码领取消费红包,如果你如果没有人跟你计较,还好给你计较,你这种情况,所以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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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9:17:10
    8704
  • ¥0.47
    梁保军 律师
    您好,就您所说的情况,如果对于抽奖活动没有明确指出谁的发票谁自己抽才行,那就是可以的,如果有明确规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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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9: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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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光文 律师
    12"
    自动转换:你好,有这个抽奖活动,然后你有这个呃抽奖券这些呃,资料的话是可以参与抽奖啊,这个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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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2 19: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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