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健
律师
1、业主是否需要减免租金的规定,根据现有规定显示,只有国有企业为业主的才必须要减免租金,若一般企业为业主的,不具备强制效力,也就是,可减可不减。2、疫情对于其民商事活动的影响,对于涉及的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处理原则如下:
(1)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应结合具体案情区分情况予以认定。 确因疫情或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主张适用不可抗力并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应结合疫情发生时间、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的防控措施、合同履行受影响的程度、当事人是否及时履行了通知义务等因素综合判断,并依照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 八条等规定处理。 由于疫情或者防控措施,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根据公平原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等规定处理。对于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处理的案件, 疫情或者防控措施对合同履行不构成实质影响,当事人主张适用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请求解除或者变更合同、减免责任的,不予支持。
(2)当事人一方主张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负有通知和证明义务。债务人举证证明其采取合法形式通知了债权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交了 对合同履行产生实质影响的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出台的疫情防控 措施文件,可视为其完成了通知和证明义务,但在认定减免当 事人一方的责任份额时,还应着重审查疫情或者防控措施对其 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影响程度。
(3)对于将疫情或者防控措施认定为不可抗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中疫情或者防控措施对合同履行的实际影响来确定不可抗力的起止时间。一般可以依据对合同履行产生实质影响的省级政府启动和终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的时间来确定。 当事人主张的不可抗力事由在合同订立前已经发生或者迟 延履行后发生,违约方以该事由主张减免责任的,一般不予支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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