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

问律师 电话咨询律师 语音图文咨询律师 律师写合同 快速立案 更多服务 找律师 合同范本 视频直播 律师动态 法律专题 法律资讯 法律知识 法律话题 法律法规库
img

匿名

楼主

¥25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咨询一个农村宅基地问题(网上能查询的都已经查询,所以……) 家庭成员:丈夫、妻子、老母亲、女儿; 户口情况:丈夫和老母亲户口在一起,农村户口,户主为丈夫,拥有一块宅基地。妻子和儿女非农村户口,并且户口没在一起。 房屋情况:没人居住,年久失修。 当前情况:丈夫去世,老母亲健在。 其他关系:老母亲还有另外一子二女,都已经各自成家,户口没在一起,儿子本有宅基地但已经转让,两个女儿均出嫁 …………………… 问题: 1.妻子和女儿有无宅基地使用权; 2.老母亲的另外一子二女有无宅基地使用权,比如这三个子女进行了把户口转去和老母亲在一起的操作; 3.如果老母亲去世,房屋垮塌,宅基地是否被集体收回; 4.如果老母亲在世期间,宅基地被征用,赔偿的获益人是谁? 5.如果问题4的答案是老母亲,那么,老母亲去世后,所得征地赔偿由谁继承。
展开 收起
土地权属
2020-04-21 15:13:16

全部(22)位律师解答

  • 张凤启 律师
    32"
    自动转换:您好,这房子是丈夫和老母亲的共同共有财产的母亲,丈夫去世了以后,这个房子的一半属于遗产,那么有丈夫的母亲,妻子几次与参与分配。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15:16
    154
  • ¥12.5
    刘闯 法律执业者
    155"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17:37
    2309
  • 南晓峰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这个宅基地还有房子,妻子当然有使用权,这基于夫妻关系,女儿也有居住权,对房子也有继承权。如果房屋倒塌,如果另行建设房屋需要报批手续,两年未建村里有权收回,如果房屋征收,一般按户口,户口里的人都有补偿,母亲的份额,应当有她的子女平均继承。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18:41
    518
    • 南晓峰服务方: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宅基地使用权是跟随房子的,不能单独行使宅基地使用权,这套房子目前是户口上的人的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没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如果需要建房,应当另行报批,指的是户口是上的人。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29:14
  • 王宝珊 律师
    您好1.妻子和女儿的户口未在本村,所以不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2.如果老人的其他子女将户口迁入到老人的户口名下,是可以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3.由于您的户口是在宅基地内即使老人去世该宅基地仍被使用也不会被收回4.拆迁对应的补偿应当归户口成员共有。5.属于老人的那一份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由其法定继承人平分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19:55
    1492
  • 陈华明 律师
    1.宅基地是丈夫的,那么,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要依法继承,那么,老母亲,妻子,女儿都有份额,三者都可以使用。 2.宅基地是丈夫的,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和妻子一人一半,因此,宅基地只有一半是遗产,可以进行分配。那么,对房子的份额为:妻子2/3,老母亲1/6,女儿1/6。 3.老母亲的其他儿女想使用的话,只能是老母亲把她自己的那部分份额给他们,否则,无权使用。 4.赔偿的获益人为妻子,老母亲,女儿三人共有。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20:34
    144
  • 徐铭 律师
    42"
    自动转换:呃,这样,首先咱们这个宅基地是没有相关这个继承的权利,那您继承的只是说是第商务的一个问题,那按您这个目前情况来看的话,那这个户口户主是这个丈夫,那这种情况妻子有相关的技能,权利配偶有相关的继承权,利子女相关继承权利,父母有相关继承权力,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那像你第四个问题所说,如果说这个拆迁补偿一人是这个母亲的话,那这个他的子女会进行相关的一个集成,不怕可以。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20:55
    5
  • 董帅 法律执业者
    你好,按照目前的户籍划分来看,妻子和女儿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老母亲的子女没有在户口上,也没有此宅基地使用权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21:59
    33
  • 袁影 法律执业者
    1. 妻子和女儿非农村户口,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2.另外一子两女如果户口转回,可继承,3.如果有合法的继承人资格,可以继承4.老母亲5.赔偿款所有继承人平均继承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23:47
    11
  • 吴炜 律师
    妻子和女儿因为不是农村户口,也就不是他们经济组织里的人,是不想有这个宅基地的,其他人如果只是户口在里面,没有实际居住,也不是立基人,也不享有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28:13
    99
  • ¥12.5
    马范君 律师
    162"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29:40
    56
    • 楼主: 谢谢解答,可能问题没表达清楚: 这样说,这个家庭是这样的,张某和张某母亲户口在一起,张某是户主;张某的妻子和女儿是非农户口,没在一起,最重要的一点是张某已经去世。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41:36
    • 马范君服务方:
      展开 收起
      17"
      自动转换:啊,谢谢你的红包,嗯,然后你又补充一下哈,那么你还有没有需要问的问题啊?周杰伦说话,我刚才的解答有没有你还不明白的地方,还需要我继续解答呢?
      2020-04-21 15:46:47
  • 黄浩 律师
    11"
    自动转换:这些征地赔偿的话,如果没有明确的遗嘱,那应当是由所有的法定继承人来平均来继承呢?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30:52
    55
  • 李国民 律师
    43"
    自动转换:啊你好,那么这种宅基地啊,房屋年久失修,又无人居住,那么这种情况下,政府包括村里面只有可能会要求收回,那么在和你们征求你们医院的情况下,如果无法收回,肯定会依据相关的政策文件进行啊,不长那么补偿的标准是参照当地县政府公布的相应的标准,那么补偿的范围享受人一般是和其一起居住的人啊,那么主要是指着实际和其居住的人,而不是包括户口在上面的人。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31:17
    351
    • 李国民服务方:
      展开 收起
      33"
      自动转换:另外,如果这个土地已经房屋被征收征用的情况下,那么受益人肯定是嗯,拥有这套房产的,那么直接相关的法定继承人,那么户主是丈夫,丈夫去世的情况下,虽然他是户主,但是人以为不在应当由其所在的这个户下的啊,这个自然后下的所有人来进行分配。
      2020-04-21 15:33:01
  • 胡泽鹏 法律执业者
    农村集体土地中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成员的福利性质的待遇,可以永久免费使用。建议你将户口迁至老宅基地所在地,一切顺利解决。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32:08
    25
  • 李达 律师
    你好,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以这个户为单位来分配使用的,那么您女儿和这个爱人的户口不在本村,那么这个,嗯他们是没有这个宅基地使用权的,嗯,如果就是说这个老人的其他子女啊,如果把这个户口迁到这边,那么他们也是可以享受这个宅基地使用权的,嗯,再一个就是如果老人去世的话,嗯,因为您和老人是在一个户口上,那么这个宅基地不会被收回啊,是继续由您来使用,如果拆迁的话,那么这个补偿款是由这个户口上的所有成员来分配,老人的这一份是按照他的遗产来处理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32:52
    32
  • 崔兵 律师
    您的问题非常多,伊朗就是说不明白的,确实需要帮助,我就是专业房地产和土地律师,请通过电话咨询,实实在在的帮你。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33:07
    118
  • 苗世静 律师
    56"
    自动转换:因为手机老母亲节子女儿当然有相应的使用权,嗯,如果老母亲去逝,防护倒塌的话,一般情况现在是嗯不会被收回的,除非是征求对方的同意嗯,如果老母亲在是被征收的话,那里看那个宅基地的名字是谁的,也就是谁谁谁的名字在在在上写的那个谁的嗯,有一点母亲去世之后所得的赔偿当然是由母亲的法定继承人来平均分割,譬如说第一帅一象集团是老母亲的子女,配偶没有了父母也没有的话,那就只是她子女来陪你风格。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33:30
    184
  • 周明明 律师
    您好,请详细说说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委托律师进一步了解分析,以便详细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34:48
    38
  • 郭峰 律师
    宅基地一户一宅,如果已经在村里取得了一处宅基地,那么你就无法在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另外,城市户口,或者户口已经迁出本村,无权再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只允许在本村户口之间进行流转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45:26
    12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11"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5:48:45
    121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136"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6:21:30
    267
  • 荣明昇 律师
    你好!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农村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是本村村民。 妻子如果户口和户主不在一起,也不在本村的话,妻子就没有使用权。同理,女方出嫁了,户口不再和户主一起,也不在本村,就也没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老母亲另外的子女土地使用权问题也同上面一样。如果老母亲去世了,宅基地可能会被村集体收回。老母亲在世的话,土地赔偿款是老母亲,老母亲去世后,由老母亲的法定继承权人继承。
    展开 收起
    2020-04-21 17:51:58
    14
  • 王焕 律师
    妻子和女儿,因为她没有农村户口,所以他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关键看他有没有农村户口。我老母亲去世,会不会被集体收回,要看这块地上有没有其他的农村户口的名字。有的话,两年如果没有施工对吧,这个房子也是会被收回的。如果老母亲在世期间在受益人人是户口上的人收益。如果去试了那个宅基地的赔偿按继承来赔偿
    展开 收起
    2020-05-21 22:20:27
    18

点击购买表示您同意并接受《VIP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