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
我的朋友在小贷公司借款时。以房产(房屋的购买收据,离婚协议房产归他所有。)做抵押签署了借贷合同。由于我认为有房产做抵押,我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到期后,他未能如期偿还借款,且跑路了。小贷公司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执行房产。二审判保证人偿还本金及利息。小贷公司在执行房产时,被告人前妻向执行局提供了离婚协议书,房产已在借贷前赠与子女。(有婚姻登记处提供离婚协议证明但没有进行公证)借款人向小贷公司提供了虚假的产权证明。该借贷合同是否有效?没有经过公证的财产赠予是否有效?我的朋友对该房屋是否还拥有比例产权?如果我还款,我将如何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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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质押保证责任
2020-04-22 13: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