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明昇
律师
你好!
1、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变更工作内容,应当事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2、如果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颁布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3、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你还想继续干下去,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你不想在这干了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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