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明昇
律师
你好!
按照你说的这个情况来看,可以签新合同也可以维持原合同不变,因为原合同同样是有效的。
1、旧公司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只是变更了投资方和公司名称,换句话说公司实体是存续的,而所有员工也仍然服务于这家公司,且岗位和待遇等都没变化,那劳动合同无须重新签定,因为旧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依然存在,可以用新公司的名义向员工发一份公文,说明公司名称的变更,及原有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续有效;
2、如果是通过重新设立一家名称不同、性质不同的新公司来接管现有的业务,那就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了,因为实体变了,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会涉及到工龄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1、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3、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的修改和补充。其特征如下:
1、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变更协议;
2、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局部变化,不是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
3、合同变更后,原合同的变更的部分依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原合同没有变更的部分依然有效,即合同的变更并没有消灭原合同关系,只是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
如果你不愿意与公司重新签订个人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赔偿的,一般做一年赔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你可以收集各方面证据,先打电话劳动监察大队。不行的话,再申请劳动仲裁。再不行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
你可以得到补偿,但不是新单位,而应由原单位给予员工经济赔偿。赔偿标准=员工原单位工作年限 月工资,半年内补偿半个月工资)
公司虽然被收购,但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如果新公司降低员工原薪资待遇则视为违反新《劳动合同法》。
原公司被收购导致员工在新公司遇到同薪不同工待遇想要离职,应由原公司给予赔偿,赔偿金标准按照新《劳动合同法》和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执行。新公司不予赔偿,如果想继续在新公司工作则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非员工原因被安排到新单位,原单位应给予员工相应工作年限的经济赔偿!且到新单位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由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量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量支付经济赔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量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规定:半年内经济补偿半个月工资;满一年以上员工赔偿标准=员工原单位工作年限 月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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