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洋
律师
你好,第一个遗嘱形式上属于代书遗嘱,欠缺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签字,并且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所以属于无效遗嘱,如果要完善起码找两个以上见证人,由一个见证人书写,念给老人听,确认是老人真实意思表示,然后立遗嘱人签字,见证人签字,并且最好是全称进行录像,确保代书遗嘱效力。另外,要确认房子确实是老人个人的财产,如果涉及其配偶,假设其配偶死亡时占有份额,那么先分割房子,属于老人的应得产权部分才属于遗产。如果是赠予,老人可以独立表达自己意思,有行动能力,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个人又是全部产权,不存在其他继承争议,受赠人缴纳税费后,办理好过户手续取得产权,保留好赠予协议,那么这就是生前合法赠予,不作为遗产再分割。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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