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明昇
律师
你好!你说的这个事情属于农民工劳务意外死亡事故赔偿问题。
农民工和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农民工与劳务分包公司是属于劳动关系。就算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与劳动合同,但是也存在实际劳务关系。因此,农民工因工死亡的,也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因此,农民工出现这个意外死亡事故的情况下,农民工的家属既要找包工头也要找项目部进行赔偿。是公了还是私了需要看具体实际情况,如果能够私了就死了,不能的话就只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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