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鹏东
法律执业者
我看了一下,你这个也就像是两个问题,第一个女方父亲的遗产分配问题,第二个,你们出资购买的婚房,加上了女朋友名字,想撤销的事情。
第一个问题,虽然你们在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但是你们并没有登记结婚,所以在法律上是不支持这个遗产分配的,女方具有自主权!
第二个,你这个婚房已经做出了对女方赠予的一个行为,但是你并没有登记结婚,本着对男方的一个补救原则,你可以就这个婚房撤销赠与,以附加条件协商解决,比如说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但是事实并没有结婚,可以先协商解决。
你也说了你们感情还不错,不至于因为这个闹掰,如果你们还有夫妻感情,我建议你们尽快登记结婚,然后这个问题就别处理了,毕竟夫妻在一起能够幸福生活,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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