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判决是对的?
本人最近因为这件事很苦恼,我骑摩托车正常直行,刚过了十字路转盘也是直行,速度在35至40码之间刚好进人行道班马线,这时从斑马线坎上突然骑过来一辆电瓶车,我当时目击他是看到右边的,我没採完刹车就撞到他了,当时他也没有倒下,人是站起的。后经交警协调监控查看,判决我为全责。他是借的别人的车,交警提都没提这事。现在的情况是我为全责需要支付所有的医疗费,可是电瓶车车主以到这件事,就三天两头到医院检查,之前当天出了事就检查过,全身正常才出院一起去判决,现在过了两天又说要去做核磁共振。和他说直接解决该出好多钱就出,他又不说话。如果他想检查就去检查这样我会一直出吗?还有就是交警这样判决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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