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金涛
律师
十五周岁的男子与十四周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行为可以构成强奸罪。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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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好久以前的了 ,如果他们起诉我我一口否认,他们没有证据,警察会怎么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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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金涛服务方:
如果女方和家长没有去公安部门控告的话,你是不需要自首的。如果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的话,建议你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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