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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35

劳务纠纷

公司有法人A、股东B、股东C,我于2018年5月公司存在劳务关系,现场一直由BC负责,上班三个月(5、6、7月),该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三月后B说暂时没活了,工资截止到7月底(中间打电话给C,C说自己只管公司行政这块,找B就行)。我就离开了公司,工资未发。后来多次打电话要工资,B一直推辞没钱。2019年5月我申请仲裁,预留公司地址是企业信息地址,电话是B的。公司缺席开庭,判决后寄判决书公司无人接受退回,仲裁委进行公示60天,公司没有复议。2019年年底我申请初级法院强行执行,发现企业信息B已退出股东,所以在邮寄地址填写法人信息和电话。 现在公司以仲裁程序不符合条件为由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理由是:我隐瞒公司联系方式,仲裁留B的电话,而在执行时才留A的电话,还说我和他们公司没有关系,是别的公司的。 我想问问:1、公司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合不合理 2、工资待遇都是和B口头约定的,这个约定能不能算数,和公司有没有关系,具体是哪个条款可以明确? 3、如果这次仲裁裁决撤销,接下来都是什么程序?是要打回重新仲裁,还是中级法院直接出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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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自动转换:我们而有一个公司,某公司发生了劳务纠纷,现在就是啊,这个公司。
劳动仲裁
2020-05-22 23:17:03

全部(26)位律师解答

  • 王聪 律师
    10"
    自动转换:你把这个仲裁裁决书发过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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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17:48
    11
  • 崔兵 律师
    证人证明还有相应的仲裁问题,还有法院撤销的问题是相当复杂而混合的问题。要具体的针对对策,必须详细的判断,请通过电话下单咨询一两句是说不清楚的明天直接跟我联系。26年资深律师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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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18:43
    118
  • 刘学勤 律师
    37"
    自动转换:啊,你好朋友啊,像您这个情况的话,您完全可以放心啊,对方公司过了这么久才提撤销原仲裁裁决,而且他已程序不合理不合法为由撤销,那么我可以很肯定的跟您说,法院肯定是不能这个撤消这个裁决的原裁决应该是合法有效啊,那么像您这个问题啊,您后续可以私信我联系我这里呢,可以给我一个奖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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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18:54
    250
  • 陆畅言 律师
    19"
    自动转换:看了你视频的问题,现在中级法院还没从你的描述中,还没有注册处理,你现在不用管她,看中级法院的处理结果,以后再来考虑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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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19:20
    280
  • 王伟政 律师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除非对方能够证明,仲裁裁决过程中,徇私枉法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法院才会依法撤销仲裁裁决书,否则他们的理由是不是不能成立的。 如果撤销裁决书,还有仲裁委员会重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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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20:29
    322
  • 陈华明 律师
    1.对方的理由不合理,裁决没有问题。 2.只要你给这个公司提供了劳务,那么公司就必须支付相应的报酬,公司已经违法。 3.如果中院裁决撤销,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基层法院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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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20:44
    143
  • 庞宇婷 律师
    仲裁理由撤销的合不合理,这个是由法院来判定的。你的工资待遇就算是口头约定的,也要有其他的证据向佐证,比如银行流水,工资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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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20:46
    1
  • 李新宇 律师
    11"
    自动转换:哦,你好啊,我先看一下您的描述啊,然后我给你做详细的解答几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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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22:03
    525
    • 李新宇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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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自动转换:公司的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现在仲裁已生效,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的话,即使对方向法院申请撤销,也不会影响法院强制执执行。
      2020-05-22 23:28:48
    • 李新宇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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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自动转换:另外一个对方的理由是不合理的裁决没有问题,只要你给公司提供了劳务,那么公司就必须支付相应的报酬,把公司已经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如果中院撤销裁决,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基层法院起诉公司啊。
      2020-05-22 23:29:25
  • 张凤启 律师
    24"
    自动转换:哎,你好,公司的说法肯定是不合法的,现在仲裁已经生效,那么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法律的强制执行,即使对方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也不会影响法院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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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23:20
    154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90"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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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24:11
    2308
  • 滕月辉 律师
    按你所述情况,公司难胜诉的,没签订劳动合同是事实。公司股东之间应沟通信息,他们之间不沟通是公司内部管理问题导致,不是你的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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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24:24
    31
  • 黄浩 律师
    10"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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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25:12
    55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你好,嗯你好,您说的这种情况,除非对方能够证明仲裁裁决过程中徇私枉法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法官,法院才会依法撤销仲裁裁决书,否则他们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如果撤销裁决书还有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您这边可以点击一下右上角的答谢,随后和我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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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26:18
    120
  • ¥35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问题一。公司就以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时所留联系的电话号码为由,导致送达单程序错误问题。其实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有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具有明确的被告已经做出了识别是用于识别其他主体的规定,何况有60天的公告送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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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27:22
    592
    • 黄振波服务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九条 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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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58:52
  • 胡方奇 律师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这个资料,仲裁既然已经作出了裁决,那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当中发现有股东退出,那么这个退出的股东可以作为连带执行。
    6"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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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27:23
    1
  • 郑磊 律师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对方以你隐瞒电话为由,提起撤销,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该条规定只有在你隐瞒证据的情况下才能申请撤销。 2.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是有效的。 3.撤销后既不重新仲裁,也不由中院直接改判,由你方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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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30:24
    94
  • 王宝珊 律师
    您好,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面对方需要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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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30:37
    1492
  • 侯铁男 律师
    你好,1.理由不合理,你不仅提供了股东电话,还提供了企业公示地址,这些信息都是真实的,都没有成功送达,又依法进行了公告,程序合法。 2.口头约定的待遇有效,你为该公司提供了劳动,应由该公司支付工资,无可厚非。b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也有权确定员工待遇,这是他的职务行为。 3.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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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31:51
    59
  • 张超 律师
    合理性问题通常不是法院审查范围,法院重点是审查合法性。口头约定也是约定,但关键是有没有证据证明口头约定,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没有证据,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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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35:41
    125
  • 吴炜 律师
    我觉得他的这个撤销理由不成立,因为他说你隐瞒了公司的联系方式,这个他是要举证的,只要他证明不了,那自然就得不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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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23:58:00
    99
  • 范月东 律师
    一,有无工资银行流水明细,二,撤销之诉很难,你这边正常准备开庭答辩即可三,律师最好见到你的证据材料才能更准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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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3 00:04:04
    15
  • 荣明昇 律师
    你好!你说的这个事情属于劳动争议纠纷,你说的这个情况比较复杂。按照你说的情况来看,公司现在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不合理,而且已经到了法院强制执行阶段了才提出来。你的工资虽然是与B股东口头约定的,但是公司当初也没有反对,公司缺席开庭,且公告送达了。现在的情况是,你等中院的裁决吧,其它的说再多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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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3 00:10:09
    14
  • 丁辉 律师
    10"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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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3 04:10:18
    63
  • 董庆玺 律师
    公司的撤裁理由电话部分并不成立,企业信息这块他们自己留的工伤登记地址,且已经经过公告程序,我认为他们站不住脚,至于你是别人公司的劳务部分,仲裁的时候你提交的证据要是能够证明你是和他们之间产生的劳务关系,撤裁时候他们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轻易也站不住脚。口头约定,也是约定,且你已经实际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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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3 05:14:26
    19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30"
    自动转换:你这种情况,法院不可能车型,因为这个劳动仲裁啊,一般的来说,这种劳动关系成立的,不管找毕业照系你这种程序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联系方式的问题,不可能撤销这个你放心,这是不成立的,撤销不存在,那么那个肯定会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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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3 06:11:36
    266
  • 赵炜 律师
    根据你的情况描述,就是说劳动仲裁决议已经做出了,那么你也申请这个强制执行了,对方就是您的原来公司提出了一个撤销申请,现在问一下这个中级人民法院对撤销申请有没有作出裁定结果,如果作出裁定结果,一驳回,二撤销,如果驳回按照原来的这个裁决进行一个强制执行,如果撤销的话,那么撤销以后,那您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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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3 06:58:24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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