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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0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隐私问题

收到派出所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看到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住住址和工作单位的信息。然后最底下说明 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我比较担心会不会把我的这些隐私信息泄露给报案人?另外,决定书是以违法行为人称呼的,既然无证据证明有违法事实,这样称呼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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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
2020-06-11 20:55:41

全部(44)位律师解答

  • 崔兵 律师
    如果无证据证明有违法事实,那是绝对违法的,行为是不合适的。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具体需要帮助,请直接下单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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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0:57:06
    117
  • 李国民 律师
    15"
    自动转换:啊你好,那么这种情况你不用担心,那么作为报案人,她是有权获知你的所谓的隐私,那么这种决定书也没有任何问题,中国人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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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0:57:25
    349
  • 陈华明 律师
    66"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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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0:57:39
    141
  • ¥7.5
    刘闯 法律执业者
    60"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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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0:57:43
    2300
  • ¥7.5
    王伟政 律师
    依照你所描述的这种情况, 公安司法机关在没有认定你具有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以违法行为人的称呼,显然是不合法的。你有权利要求公安机关依法纠正这样的称呼。对于您的身份信息,不论是公安机关还是其他人都是不得随意泄露的,否则就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您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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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0:58:04
    322
  • 胡泽鹏 法律执业者
    如果你的行为较为轻微,不构成行政处罚处理的,对方有可能起诉至法院,要求民事赔偿,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不是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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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0:58:45
    25
  • 南晓峰 律师
    你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显示身份信息不是侵犯隐私,而是必须要明确的事项,不予行政处罚不表明没有违法行为,在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情况轻微的也可以不予处罚 向被害人送达属于正常程序,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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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0:59:03
    518
    • 南晓峰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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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自动转换:如果说被害人他对你有报复的行为,你及时的报警就可以了。
      2020-06-11 21:10:05
  • 王宝珊 律师
    您好,如果没有证据而对您不采取行政处罚,那么公安机关需要依法作出明确的书面决定说明,文书格式上面需要写明您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以及户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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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00:19
    1489
  • 郑磊 律师
    首先要看不予处罚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情节显著轻微,不予处罚。则该表述并无问题,也便于对方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是不存在所涉违法行为,则确实涉嫌泄露个人隐私,可要求公安机关进行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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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00:41
    92
  • ¥7.5
    张凤启 律师
    16"
    自动转换:诶,你好,既然公安机关作出了不与行政处罚的决定书,那么这个情况下,对于您个人的信息是不会被泄露出去的,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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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01:08
    154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1.法律文书称谓不妥当,正确的称呼应该是行政相对人。2.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D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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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03:08
    586
    • 黄振波服务方: 。在法律层面,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享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49条、刑法第308条,都针对举报人、证人作了原则性保护规定。监察法第65条规定,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举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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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03:18
    • 黄振波服务方: 因“行政相对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的统称。 具体到某一行政处罚案件中,我们就可以将“行政相对人”称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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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08:35
  • 孙杭林
    这种属于政府公文,都有固定的格式。如果发给对方之后,对方故意泄露,你可以报警,要求警方对其进行拘留罚款,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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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03:23
    495
  • 冯硕 法律执业者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违法行为人的信息都是应当体现在决定书上的。另外,不予处罚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像您说的没有违法事实,那么应该是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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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04:05
    25
  • 董帅 法律执业者
    你好,建议上传决定书可以看的部分,很多派出所的不予处罚决定书都是这种格式,如果觉得不妥当建议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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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07:18
    33
  • 王万里 律师
    12"
    自动转换:你具体是什么意思啊?是你被别人给举报了吗?还是什么情况?你再说的具体一点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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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08:03
    4
  • 丁辉 律师
    31"
    自动转换:嗯,你好,你的问题看过了啊,行政处罚决定书,像这种情况下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不等于没有违法事实的存在,有可能是因为违法事实轻微,不予进行行政处罚,那么一般的情况下,这种决定书的格式是不会有错误的,是不会有错误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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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09:54
    61
  • 李新宇 律师
    12"
    自动转换:哦你好嗯,先看一下你的描述啊,然后给你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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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10:23
    523
    • 李新宇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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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自动转换:啊你好,按照相关的这个行政法的规定呢?嗯,这个不予处罚决定书是会送给就是被害人的,然后被害人呢?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啊,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啊,都是可以的。
      2020-06-11 21:15:12
    • 李新宇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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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自动转换:呃,你如果没有违法行为的话啊,这个这样的称呼肯定是不对的,应该是行为人,而不应应该是违法行为人啊,这么定性肯定是错误的啊,您这边的可以点击一下右上角的打线啊,随后可以找我私聊啊,我之前有做过多提这个类似的行政啊,行政案件。
      2020-06-11 21:16:19
  • 董庆玺 律师
    这个很正常,不予处罚并不代表没有违法事实,只是由于各种原因不对你进行处罚而已,另外,你的这些所谓的信息并不构成你的隐私,属于正常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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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10:40
    19
  • 施伟荣 律师
    被害人是行政处罚相关人,你是行政处罚相对人。 被害人对你所受的行政处罚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或复议。所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要送达被害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个人信息,只要被送达人不故意向外泄漏,是没有问题的。 你觉得行政处罚书内容有错误,可以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违法行为人的称呼可能是格式化打印模板造成的,确实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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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10:49
    3
  • 杨康 律师
    不予处罚决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属于证据不足,另一种属于违法情节较轻,如果是第2种,以违法行为人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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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11:36
    165
  • 赵严 律师
    既然都有人已经举报你了,说明报案人对你的信息掌握的是比较全面的,既然已经出具了不予处罚决定,说明该行为已经违法了,但是根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不进行处罚,并不代表不违法。此处违法行为人称呼没有不当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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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14:42
    80
  • 吴炜 律师
    这个社会我们的信息本来就不安全,所以没有必要太担心,开始都是涉嫌违法才会先调查的,不然调查无名,决定不予处罚就没有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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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16:36
    97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你好,你好,首先要看不予处罚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情节显著轻微,不予处罚,则该表述并没问题,也便于对方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不存在违法行为,则确实涉嫌泄露个人隐私,您这边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改正,如果确有侵犯您的个人隐私,您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您这边可以点击下右上角的答谢,随后可以和我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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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18:29
    120
  • 刘博 法律执业者
    25"
    自动转换:你这个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是就是说明什么呢?你的行为已经构成违反政管理法的这个这个这个违法范围了范畴之类的,这个行为只是公安机关不对对你这个不法行为不予处罚而已,所以说这个这个用词呢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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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21:33
    29
  • ¥7.5
    赵宴敏 律师
    47"
    自动转换:你好,这个问题我觉得您不用担心那么多,你这个隐私问题啊,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了他这种行政行为,而且处罚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这种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决定书,他是只给你的,给被害人,他不会给这个,如果你有担心的话,你可以去派出所去问一下,然后另外一个问题,您说这个无犯罪事实,没有违法事实,行政行为他已经做出就具有执行力,在这个行政处罚决定书没下达之前,您就是一个违法行为人,所以这个上面这么说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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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22:28
    96
  • 梁保军 律师
    您好,就您所说的情况,即使派出所出具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也不一定没有违法,但是需要送达到本人手中,是需要清楚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这些信息的,涉及不到泄漏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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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31:32
    105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公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其固定格式,而且必须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一方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即使行政处罚不成立,也不影响对方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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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36:31
    125
  • 徐范霁 律师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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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49:41
    48
  • 黄浩 律师
    10"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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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52:45
    55
  • 李欢欢 律师
    54"
    自动转换:但是因为这个行政处罚,他有固定的格式,包括性的处罚决定时候也不易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数都是固定模式,当事人的信息法律规定,不管是输入法还是行政轻松法,司法解释,这是明确规定当时信息一定要准确啊,而且信息要全面,所以说身份证以及住址,工作单位包括电话号码,你的姓名,这些都是基本信息啊,当然你说的这种啊嗯,所以说一般这种情况不会泄露给他人,就就是泄露他如果说他是拿着你这个信息非法从事其他活动,一然后你可以直接通过嗯嗯,这个其他人来通过诉讼或者其他方式来追究对方的责任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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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54:17
    93
  • 陆畅言 律师
    10"
    自动转换:不予行政处罚,并不代表没有非违法行为,这个关系你能清楚。
    展开 收起
    2020-06-11 21:55:20
    279
  • 袁忠 律师
    88"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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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1:59:39
    115
  • 胡悦 律师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二日内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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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2:02:33
    65
  • 贺圭胤 律师
    11"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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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2:03:39
    47
  • 王廉 律师
    你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会载明身份信息,如果直接复印件给被害人,那么被害人也会看到。行政机会有义务将处理结果告知被害人。至于您说的称呼是有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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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2:06:18
    9
  • 赵静 律师
    你好,行政处罚的原则之一就是公平公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可能是存在违法行为,只是情节不严重,不足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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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2:11:57
    81
  • 马范君 律师
    44"
    自动转换:工作啊,对朋友你说了隐私权是有的,但是这里这个情况来讲的话就是没有是不需保护的,因为你是涉嫌违反有关的行政法规,所以说这个时候你的隐私权就不需要被保护了然后呢你有问的问题是嗯称呼是否得到是得到的,因为你在这件事情上却是有涉嫌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这个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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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2:15:33
    56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你好,这样的事情大可放心,一般的公民是没有这个能力的,也就是很少有人用的,因为这样就可能涉嫌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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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2:18:35
    53
  • 李林 律师
    不予处罚一般是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了,可以不予处罚。至于法律文书上有你个人信息是可以的,送达给受害人主张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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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22:19:42
    42
  • 王正纲 律师
    20"
    自动转换:公安机关会把这个处理结果告知报案人,如果你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行政普法,对方可能会通过诉讼的方式,最近的民事责任。
    展开 收起
    2020-06-11 22:25:19
    9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66"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20-06-12 06:16:52
    264
  • 颜小勇 律师
    您好,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不予处罚决定应当送达报案人和被不予处罚人,因此这些信息是会送达给报案人的。至于您说的违法行为人称呼问题,确有不当,但目前法律框架下应该说暂时没有可救济路径。至于如果报案人利用你的个人信息实施侵权行为,你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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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2 14:19:19
    0
  • 黄岭中 律师
    1、会的,没有办法,但是对方利用身份信息侵犯你的权利,你可以寻求公检法救济。 2、不予行政处罚不代表没有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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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2 16:02:38
    0
  • 陈晨晓 律师
    不予行政处罚不代表你不违法,这个称呼适合符合法律的规定的这个资料会不会泄露是不知道的,在法律上是应当保护你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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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3 13:34:27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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