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波
律师
解答:
1.此分担保书名为担保书,实为债务替代承担承诺,即上述担保人加入原债务人的借款关系,从此之后也有向债权人承担还款的责任。
2.上述担保人加入原债权债务后,具有单独偿还借款债务的义务,这对于债权人来说,多了一个可以追偿债务的对象,对于债权人很有利。
3.上述担保人若未按承诺时间及金额还款,债权人可以向原借款人或者上述担保人二者的任一个人或者同时要求两人一起还款。
4.上述担保书未约定若未按时还款的责任,可以考虑约定违约责任。即约定 未按照承诺还款的,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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