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欢
法律执业者
如你所述,“第三次,当面提的离职,写的离职申请。现在工作内容交接已经完成”,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因此,你现在要做的是书面提交离职申请后30日,你才能走人,至于遗留问题是否解决与你无关。
展开
收起
-
楼主:
意思是我微信提的离职申请不算吗?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