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丽媛
律师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其他人发现的方法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掏兜割包、利用网络技术盗窃等行为。
依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当事人被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就达到《刑法》第264条盗窃罪的量刑起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0、111、112条,当事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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