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宇飞
律师
恋爱期间的花费有以下几种情况:1、恋人双方在恋爱期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或特别约定,一方向对方大量给付财物,一般应认定为赠与。但赠与一般是以结婚为目的,这符合日常生活经验和善良风俗。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缔结婚姻,则一方大量赠与财产的目的落空,接受财物的一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返还,但是需要收集充足的证据。2、如果两人之间仅仅是恋爱吃饭、看电影、赠送小礼品,那么属于一方对另外一方的一般赠与,不需要返还。3、如果双方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互相发红包,属于好意施惠行为,是一方出于增进私人情谊为目的或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而无偿为另一方提供物质或者服务的行为,双方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4、恋爱期间借钱的,如果有借条,分手时就可以拿着借条让对方还钱;如果没写借条,但对方只要承认这一事实,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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