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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25

关于小院搭建阳光房的问题

您好,我向您请教一个问题。我们小区我当时买的一楼,小院是花钱买的。大约是2008年的时候,135块钱一平米,大约有20几平,花了3000多块钱,当时在购房合同里都写明的,当时十多年前了,到现在我们小区也没有物业,当时承诺的搭建公共车棚等设施也没有有效的兑现,政府没管,小区也没有储藏间,有限的六七十个车库也不够大家分的,价格也炒的非常高,后来好多业主,在一楼小院上搭建了彩钢板玻璃房放杂物和自行车什么的,也没有政府或者其他机构阻止过。这几天,政府通知自行拆除这些搭建房,恢复原貌。我们小区一楼又小院的有很多户都搭建了彩钢板的玻璃房(不到一半也差不多)我们知道一般的一楼小院都是赠的,属于公共所有。但是像我们这种花钱买的情况,请问您一下有没有什么能维权的地方。请问打官司的话可以从哪方面入手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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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
2020-07-02 19:59:05
  • 补充问题:

    这是合同购房合同里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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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35:40

全部(45)位律师解答

  • ¥0.56
    陆畅言 律师
    28"
    自动转换:罗鼓说是合同上写写明的是购买的,那么是你们可以维权的,是如果说是政府要求拆除的,那你们可以跟政府打官司,因为你们买的不管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的有权你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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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00:44
    281
  • ¥0.56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首先你这个搭建的房子是否取得了建设许可?还是说当时购买的时候合同中约定了相关条款没有的话肯定是不能私自加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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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02:29
    49
  • ¥0.56
    徐铭 律师
    15"
    自动转换:您好,首先咱们这个小院,咱们这个是通过正常这个渠道来购买的,对吧?那购买的情况下咱们就不属于违建,属于是正常的一个房屋建设,所以说他不能说拆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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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02:42
    5
  • ¥0.56
    李国民 律师
    12"
    自动转换:那你好那么这种情况,既然你花钱买的,那么就有相应的合同啊,那么如果有人侵犯你的收入群,或者使用权,你可以啊,激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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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02:55
    351
  • ¥0.56
    李晓轩 律师
    11"
    自动转换:这种情况,你即使是买的,也属于违建,只能拆除后去找当初你从谁手里买的,你去找谁要要求谁退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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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02:58
    366
  • ¥0.56
    刘闯 法律执业者
    70"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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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03:29
    2309
  • ¥0.56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这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脚痛治脚,头痛治疼的诟病。从《行政处罚法》分析,业主在一楼自行搭建构建物,在没有影响业主公共利益的情形下,这种一揽子清理行政行为个人认为并不是依法行政,而是一种懒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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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05:10
    593
    • 黄振波服务方: 虽然《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但是从这一条条款的立法精神来看,主要关键还是要看是否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由于该条例赋予小区委委会自治权,如果因为会同意的,那么政府部门再介入个人认为这是乱作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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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22:34
    • 黄振波服务方: 3.即使经过业主大会表决认予拆除恢复原状的,因为业主在购房时,买卖合同有约定为业主设立公共停车场所,导致业主没有泊车位置,这也是。当时开发商的一种违约行为,作为开发商的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力,也应当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展开 收起
      2020-07-02 20:26:29
    • 黄振波服务方: 以上是从专业法律的角度作出的分析及指引,如果认为本回复能够实质性的帮您解决问题,请在右上角点击答谢后,有疑问欢迎继续追问或者点击头像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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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27:05
  • ¥0.56
    王炜华 律师
    59"
    自动转换:额,你好,是这样的,首先呢,你们之前的买卖房屋的条款里约定了该小房子是你们买卖够够多的,所以说呢,从法律上讲呢,你们是有相应的一个使用权的,可能没有产权,但是我觉得呢,如果阳光盆作为一个违章建筑可以拆除的话呢,根本你们可以拿出相关的合同等相关的城管或者相关的公安告知你们权益,然后呢,根据这个合同条款来在该小屋也就是外面的花园里面根本可以种植相应的数目啊,相应的作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具体呢你看详细的话呢,你可以把当时照片拍给我,我也可以下图文一对一,我们单独详细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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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05:16
    147
    • 王炜华服务方:
      展开 收起
      20"
      自动转换:具体打官司呢个人建议是呢,向相关的部门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说呢,向相关部门提起相应的复合,根本来保护自己权益,让该门口的这个花园啊,能够使用用相应的使用权。
      2020-07-02 20:06:46
  • ¥0.56
    郑磊 律师
    首先,政府是不会也无权下达拆除通知的,你需明确是哪个部门要求进行拆除的(城建部门还是建设部门还是国土部门)。 因每个部门权限不同,只有在明确通知主体情况下才能作出合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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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06:37
    94
  • ¥0.56
    孙杭林
    这种对于政府要求拆除彩钢板玻璃房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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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09:19
    499
  • ¥0.56
    任宇飞 律师
    你好,经相关部门比准后是可以建的,未经比准建议不要私建。应该可以到规划部门进行申请。同时如果申请通过就不属于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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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11:18
    91
  • ¥0.56
    苗世静 律师
    14"
    自动转换:我如果当时嗯,这一部分并没有相关的产的话,那么你们这个搭建的这个东西属于违章建筑,那后期相关部门没有函要求你们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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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13:04
    184
  • ¥0.56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42"
    自动转换:啊你好啊,我看了一下您的描述啊,虽然您说是当时是花钱买的,但是现在还有没有证据啊?有证据,然后把这个钱支付给谁了啊?然后这这个呃绿地呢前面的这个绿地你说的这个绿地是属于公共部分啊?按照法律规定来讲,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啊,并不是处于私人所有,好吧,呃,如果起诉的话呢?我感觉这个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啊,所以说建议还是啊,能够用就先用着啊,如果用不了的话,那肯定会被收归为共同所有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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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16:27
    121
  • ¥0.56
    南晓峰 律师
    21"
    自动转换:啊,这要看你这个空地是不是算算这个啊?购房合同,这个约定的啊,这个房屋面积之内啊,如果说不在面积之的话,那时候中国用地,也就是说个人的确实是不全额进行进行耕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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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18:54
    518
  • ¥0.56
    周明明 律师
    您好,请详细说说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委托律师进一步了解分析,以便详细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展开 收起
    2020-07-02 20:20:51
    38
  • ¥0.56
    徐欢 法律执业者
    如你所述,“政府通知自行拆除这些搭建房,恢复原貌”,因此,如你不服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你维权的方式。
    展开 收起
    2020-07-02 20:21:06
    125
  • ¥0.56
    王廉 律师
    你好,如果您所购房屋符合行政规划则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如果本身是不符合行政规划,政府有权要求拆除。鉴于您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有相关约定,因此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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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27:28
    9
  • ¥0.56
    黄浩 律师
    24"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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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28:13
    55
  • ¥0.56
    陈晨晓 律师
    如果是购买的就不需要拆除,如果是占用公共位置,不管多久都需要拆除的。如果政府要拆除,是很难阻止的。只能要求卖给你的那一个人赔偿你损失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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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28:32
    26
  • ¥0.56
    赵炜 律师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您就问了这个小院的问题,那么问一下这个小院是不是在您的产权范围之内,您有产权证明吗?如果说这个是有效产权,有证明文件的话那就属于您的财产,如果没有的话,这个小院不管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那这个开发商没有权利处分,也是一个违法的,您如果要追究这个损害的话,那要向开发商来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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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34:11
    27
  • ¥0.56
    张凤启 律师
    36"
    自动转换:诶,你好,您当初买小区的其他地方的时候,您是被骗了,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小区的其他地方应该属于所有业主的公共是公共部分,也就是说属于全体业主的,那么开发商忽悠被了,你让你掏钱买,那么这个是无效的,因为您买他人的那个公共部分的行为是无效,所以其他业主肯定是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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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36:29
    154
    • 张凤启服务方:
      展开 收起
      36"
      自动转换:诶,你好,您当初买小区的其他地方的时候,您是被骗了,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小区的其他地方应该属于所有业主的公共是公共部分,也就是说属于全体业主的,那么开发商忽悠被了,你让你掏钱买,那么这个是无效的,因为您买他人的那个公共部分的行为是无效,所以其他业主肯定是不同意的。
      2020-07-02 20:36:35
  • ¥0.56
    徐范霁 律师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展开 收起
    2020-07-02 20:37:58
    48
  • ¥0.56
    梁文彦 律师
    一般按照合同的约定,政府部门通知指的一般是违法建造,具体要看相关的文件,政府通知拆除的范围。还有该房屋是否办理了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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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0:40:46
    17
  • ¥0.56
    潘志明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拥有院子的产权,但是不代表可以在院子上搭阳光房,如果不强行拆除你可以继续使用。
    展开 收起
    2020-07-02 20:50:31
    0
  • ¥0.56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93"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20-07-02 20:57:17
    267
  • ¥0.56
    丁辉 律师
    13"
    自动转换:你好,你的问题看到了问题看过了,嗯,像这种情况下,一般应该属于个人财产,一个人财产。
    展开 收起
    2020-07-02 21:18:23
    63
  • ¥0.56
    张超 律师
    花钱买的不代表是合法的,如果没有规划,就属于违建,政府有权拆除。拆除后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退还相应购买款。
    展开 收起
    2020-07-02 21:20:25
    125
  • ¥0.56
    王聪 律师
    10"
    自动转换:你这个是二手房,还是跟开发商买的房子?嗯,看你合同里面有没有明确关于这部分的约定?如果有的话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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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1:21:03
    11
  • ¥0.56
    袁影 法律执业者
    无论一楼小院是否购买,搭建的彩钢板玻璃房均属违章建筑,之前没有人管,不代表就是合法的,政府通知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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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1:21:24
    11
  • ¥0.56
    吴炜 律师
    这个花园是属于你们的,但是如果私自把花园改造成其他的建筑什么的就属于是违建,当然要拆除,因为当初的购买合同里面肯定没有说你们可以私自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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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1:21:39
    99
  • ¥0.56
    苏安娜 法律执业者
    你却是个合同呢,就是你们已经购买下来这个小院的使用权,所以除非有特别规定,上面不允许私搭乱建的,否则的话这个小鱼儿是属于你们的,当然了,是一个月的符合那个啊,就是政府的那些行政性规定吧,小二是你的,但是默许斯大林街,这还得看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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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1:44:36
    11
  • ¥0.56
    杨力 律师
    23"
    自动转换:呃,合同里面啊,对这个一门一楼的这个小院呢?我看也有这个决定,那么这个对这个小院啊,还是想由这个使用权的,但是呢,这个小院里仅仅限于使用圈,但是不能让小院里面打到建筑,不过打了建筑的话,应该属于微店,是需要拆除的。
    展开 收起
    2020-07-02 21:46:15
    86
  • ¥0.56
    袁忠 律师
    71"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20-07-02 21:46:20
    115
  • ¥0.56
    常彦奎 律师
    11"
    自动转换:那采光房子是违建,没有相关手续,所以见证我就可以拆除了。
    展开 收起
    2020-07-02 21:49:57
    63
  • ¥0.56
    胡泽鹏 法律执业者
    向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者人民政府反应情况,这种情况没有好的处理方法。开发商越权处理公共用地,请求主管部门通知开发商返还部分房(小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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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1:52:55
    25
  • ¥0.56
    谌见平 律师
    15"
    自动转换:你好像你这样情况的话,你去维权的话,你可以到那个当地的,就是房管局那边去维权,然后就是你们这个业主委员会请那个业主委员会也可以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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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2:13:14
    24
  • ¥0.56
    梁保军 律师
    您好,就您所说的情况,如果您所说的地方是专门花钱买的,那既然可以买卖,盖起来的小房应该不属于违建,也就不可以拆除的。
    展开 收起
    2020-07-02 22:51:23
    106
  • ¥0.56
    李欢欢 律师
    63"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20-07-02 22:59:32
    93
  • ¥0.56
    何勇 律师
    18"
    自动转换:你的小穴需要有房产证明,没有房产证,属于一件应当拆出来,可以向开发商这一场顺序退还费。
    展开 收起
    2020-07-02 23:06:43
    8704
  • ¥0.56
    杨康 律师
    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小院土地仍然属于购买人所有,只是在小院土地上搭建建筑物,没有经过规划,属于违法,土地仍然由购买人使用。
    展开 收起
    2020-07-02 23:15:11
    168
  • ¥0.56
    董帅 法律执业者
    你好,彩钢玻璃房搭建的部分不属于小区业主个人所有,应该是全体业主共同共有,私搭乱建可能会侵害其他业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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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3:45:20
    33
  • ¥0.56
    侯艳霞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是不能拆除的,如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根据你的合同该处为手写,但印章却是显示该处是空白,相互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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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3:55:09
    11
  • ¥0.56
    李彩钰 律师
    这个一楼小院是你们购买的?那这样的话,你们已经取得了这个小院的所有权,现在小院是被他人使用吗?还是出于什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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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23:55:47
    29
  • ¥0.56
    陈光文 律师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可以将你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向政府部门反映,如果无法解决,则你可以向出售方维权,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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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3 00:49:14
    39
  • 王焕 律师
    只要看你小院的面积是不是公摊面积。是的话,政府拆除只要有合法的手续,是可以拆除的。这时候你可以要求跟你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来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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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3 20:00:15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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