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律师你好,我们开餐饮店的,店里小伙子在6.11送外卖过程中逆向行驶,撞到了人,对方也是开电动车的,我自己当时就带被撞人去了医院检查,手肘轻微骨折,身上轻微擦伤,店里的小伙子没有受伤,当天晚上,他向我们提出辞职,过了几天走了发放工资给他押了1000元钱,后面每个礼拜都要去两三次医院换药都是我自己带人去的,到现在已经医药费付了2000多,现在他要求我们给他100一天误工费,从6.11到今天,我想问的是,是不是所有责任要我们商家承担,小伙子无需承担吗,虽然是在工作中发生的,但他逆向行驶,是他自己的缘故,我已经支付了2000多医药费,这个误工费也需要我们承担吗,被撞人要求的误工费也是否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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