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靖服务方:
如果是那种可以即时更新的wps文档,确实很难作为证据。而且你现在也确实找不到了。
如果你确实找不到证据,庭审中他也只提供了一份证据,那么只能在庭审就只能针对这个录音发表质证意见。
1.他取得录音的形式是否合法?
2.他录音是否提交了原始载体,是否完整,未经过剪辑。
3.录音内容有不明确,存在矛盾之处。根据相关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方主张12万元的欠款,该事实不足以仅凭借一份录音证据认定,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
以上是个人简单思路,供你参考。如果自己想起有其他证据,可以提出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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