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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35

软件委托开发合同

我司委托软件公司开发定制软件系统,目前合同已经支付30万,对方说已经按合同完成约定功能开发,敦促我司支付25万余款,剩余5万为质保金。但我司觉得没有完成系统功能开发。想找有丰富经验的软件诉讼律师咨询,合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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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
2020-07-15 07:09:01

全部(44)位律师解答

  • ¥0.89
    周跃亮 律师
    11"
    自动转换:你好,您说的这个王岩质保金那个你要送的话,是要这个质保金吗?还是说要其他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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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09:42
    23
  • ¥0.89
    朱琦菡 律师
    你要判定你那个软件系统有没有完成的话,你首先要看一下你们合同当中对于这个软件完成度有没有具体的约定,就比如说哪一个功能完成到什么程度才算是付款条件成就,如果没有的话,那你们到时候如果有争议你认为不行,那你可以先拒绝付款,但是你要嗯提供证据说它这个软件是不能正常使用,而且到时候如果说双方有争议到诉讼的时候,是需要专门机构来鉴定这个软件的一个正常使用功能的一个程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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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10:13
    74
  • ¥0.89
    刘玲 律师
    24"
    自动转换:嗯,您好,我之前处理过的处理过这些方面的软件定制开发委托方面的这种合同纠纷,而且梦想还真有一个案件在诉讼过程中跟你们这个案件非常的相似啊,我这边是上海的律师,如果说您有印象的话可以联系我我我的联系方式,您可以看的方式,您可以看得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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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10:35
    14
  • ¥0.89
    李新宇 律师
    31"
    自动转换:啊你好啊,我看一下你的时候描述啊,就是说你们双方啊,需要按照这个合同约定来履行,如果你认为对方没有完成的话啊,需要拿出切实的证据来啊,证明对方是没有完成这个研发的一个过程的,对吧?嗯,我们之前也处理过类似的案件,如果有需要的话,你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和我相信沟通好,我可以给你一些想去的这个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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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11:13
    526
  • ¥0.89
    胡悦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这种情况一方面需要看你们签署的合同中是如何界定完成开发的,还有就是除合同外有无其他对完成开发的相关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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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11:20
    65
  • ¥0.89
    刘闯 法律执业者
    110"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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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11:33
    2309
  • ¥0.89
    陈华明 律师
    1.你们的合同当中如果已经明确约定软件的功能类型,但是对方却没有完成,那么,你们可以直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们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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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11:41
    144
  • ¥0.89
    杨康 律师
    这种情况,需要看合同如何约定付款时间,如果约定完成功能开发后付款,委托方有权对已经完成部分检验合格后,再履行剩余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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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11:43
    168
  • ¥0.89
    刁春元 律师
    你好,我是上海律师,处理和跟进过软件开发合同纠纷。针对此类合同主要看合同约定的功能是否开发完成,是否符合验收条件。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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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11:45
    7
  • ¥0.89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首先你这个情况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是怎么约定钱款的支付方式的?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可以补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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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11:58
    49
  • ¥0.89
    刘学强 律师
    这个案情需要你出示一下双方签订的软件开发协议,审查完协议后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否属于无效协议还是可变更可撤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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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14:14
    4
  • ¥0.89
    孙杭林
    这个情况建议去法院起诉,然后就是否完成系统功能开发,可以申请法院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对方没有完成系统功能开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并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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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14:51
    499
  • ¥0.89
    李晓轩 律师
    律师懂软件的非常少。建议你还是找软件方面的专家具体咨询。听听专家的意见,如果有必要打官司再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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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15:49
    366
    • 楼主: 就是界定很难,但目前功能无法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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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20:45
    • 李晓轩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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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自动转换:有软件方面的司法鉴定所或者司法鉴定中心,你可以去找他们做鉴定,然后作为打官司的依据使用。
      2020-07-15 07:23:17
  • ¥0.89
    王焕 律师
    这要看你们合同怎么约定,比如说合同中约定要有哪个功能,对方没有履行这个约定,也就是违约了。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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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16:20
    18
  • ¥0.89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对于此类软件,你们是否有签订书面的合同,明确约定软件的功能,也就是该系统的功能需要加以明确约定,否则的话这种情况需要先对这个软件的系统进行鉴定,来确认是否对方已经开发完成,在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可以先写一份律师函告知对方,需要按照合同所约定或者是这个软件的实质功能来进行确定,以及研发,如果未完成的情况下,你们是有权拒绝支付余款并且要求完成软件的功能,那现在来看,如果对方拒绝继续开发,完成和完善系统功能,那么我们只能收集证据,包括已经支付30万元的转账流水,以及双方签订合同的相关证据直接向法院以违约起诉对方。合同履行至合同期满,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30万元,并且赔偿违约损失。您这边可以点击下右上角的答谢,随后可以和我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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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18:03
    121
    • 楼主: 肯定有正规合同,但定制开发软件,肯定有些需求没有想到,没有在合同中写明。但目前有些功能欠缺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但对方说新功能需要另外支付开发费,就这么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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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25:30
  • ¥0.89
    任宇飞 律师
    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软件开发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软件开发的目的、处理对象、软件的主要功能和目标以及应达到的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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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18:40
    91
  • ¥0.89
    吕海 律师
    ①根据软件开发行业的交易习惯,你方的关切有合理性,你方可将疑虑告知对方,并要求适当降低中期付款。 ②你方可要求对方出具相关证据证明中期开发的必要投入。如果中期开发投入远远低于25万元,你方可拒绝支付此笔款项。 ③如你方与对方已就软件开发各分期达成事先约定,你方需依事先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你方可提出前述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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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18:54
    241
  • ¥0.89
    徐欢 法律执业者
    如你所述,“委托软件公司开发定制软件系统”,那么双方之间应当签订有委托开发合同,对开发软件的功能以及验收应当有合同约定。因此,双方如对是否完成系统功能开发有争议,可以诉至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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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24:23
    125
  • ¥0.89
    王宝珊 律师
    您好,这种情况需要根据你们双方所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的软件开发成果来确定对方是否构成违约,如果该软件开发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功能,你们公司是有权要求对方开发公司先履行软件开发完成行为,协商不成,可以以对方违约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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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24:49
    1492
  • ¥0.89
    陆畅言 律师
    26"
    自动转换:看来你只是问问题,你觉得没有完成的,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解说,或者是这个功能,当时的时候设计或者是合同要求达到什么样的功能啊现在完成的功能上是不具备这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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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26:02
    281
  • ¥0.89
    王伟政 律师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要看双方合同条款是怎么具体约定的,支付价款的依据和进度是如何确定的? 具体情况,您可以与本专业律师电话联系,为您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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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28:32
    322
  • ¥0.89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在双方对软件开发系统功能存在争议时,看双方的合同有没有约定系统功能的评定标准?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主要依据开发的软件是否符合需求方实际应用要求,供应商有没有对软件使用进行组织操作培训,效果认定?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最终满足客户要求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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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33:20
    593
  • ¥0.89
    张赣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仅供参考,你好,你们这个案件属于技术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定制软件系统开发标准有争议,这个首先要看你们的委托合同中关于受委托单位提供服务的成果验收标准,如果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要看你们合同中对软件系统的功能描述以及你们的合同目的来解释,同时也要看一下你们之前合同协商合同前留下的相关证据及合同履行中相关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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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39:24
    107
  • ¥0.89
    蒋巍巍 律师
    11"
    自动转换:像这种娃娃首先得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一定的,哪一部适合反应是怎么修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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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42:15
    34
  • ¥0.89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你好,软件的开发属于知识产权,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先查询该公司财务状况,或者从侧面了解,如果财务状况良好,是可以给其打款的,一旦出现违约,可以起诉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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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42:17
    53
  • ¥0.89
    郭靖 律师
    本案争议焦点为:计算机开发者是否按合同约定时间及约定要求交付开发的项目。若对方提起诉讼,则对方必须证明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交付2.交付内容符合约定,例如:源代码,后台文档等 你方可从以下几角度入手: 1.对方交付是否有延迟,导致合同履行有障碍,甚至根本不能履行。 2.对方交付的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形式与质量,若不符合,需要明确具体哪项不符合。 3.我方是否按照合同规定,正式验收,且将结果告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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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44:22
    10
  • ¥0.89
    令秀 律师
    19"
    自动转换:为你好,你认为没有完成这个游戏功能开发的理由是什么?嗯,你们之间的这个合同是按照什么时间节点来支付这个开发费用的啊?这个最好能上传这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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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45:19
    44
    • 楼主: 由于疫情,本来一个多月的开发,结果花了5个多月,合同没有很明确的完成时间节点,也没有明确支付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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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50:07
    • 令秀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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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自动转换:嗯,你好,那你就不能以这个对方没有完成功能开发啊,这个理由来进行诉讼吧啊,嗯,因为这个功能开发呢嗯,是你们在委托对方进行软件开发之前啊,你们应该给他提出了明确的你这个软件应该具备哪些功能啊,你得需要找别的理由。
      2020-07-15 09:01:16
  • ¥0.89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66"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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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7:50:17
    267
  • ¥0.89
    程辉 律师
    按合同约定完成了系统功能开发是什么样子的,你们应有一个明确的约定。你们现在要解决的是整个工作完成与已经进行完成的工作的差距或区别,然后按约定是否应该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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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8:05:04
    1
  • ¥0.89
    杨力 律师
    70"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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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8:09:28
    86
  • ¥0.89
    王端欣 律师
    你好,判断有无完成软件系统功能的开发需结合贵公司合同对于软件开发的约定以及目前开发的软件能否满足约定的条件,我处理过多起软件合同纠纷,集体可联系我,王律师,1391875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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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8:16:18
    1
  • ¥0.89
    赵宴敏 律师
    软件开发,有开发和测试以及维护阶段。 你们如果测试存在问题,或者功能,界面不满意,可以要求再修改。 我想他们觉得开发完了,是需要你们付测试及美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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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8:22:41
    98
  • ¥0.89
    丁辉 律师
    20"
    自动转换:你好,你的问题看过了,嗯,对方初步分析对方属于违约,属于委员啊,如如果需详细检查呢?可以与我联系,可以,您看一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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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8:26:30
    63
  • ¥0.89
    罗超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以及工作需要,建议你找我们专业律师,帮你排忧解难。 搜集证据,主张你的权利,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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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8:28:47
    37
  • ¥0.89
    徐范霁 律师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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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8:32:21
    48
  • ¥0.89
    韩亚锐 律师
    你好。你们的合同应该约定了交付完成的条件,没有特殊情况,严格按照合同来执行。可以找你们公司技术人员看看。希望对你有帮助。
    展开 收起
    2020-07-15 08:32:39
    15
  • ¥0.89
    郑磊 律师
    根据你所述情况,核心是对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对于你司是否可以适用,要看你方是否有证据证实系统功能开发没有完成。
    展开 收起
    2020-07-15 08:35:11
    94
  • ¥0.89
    秦惠芳 律师
    你好,首先要看你们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对方已经完成功能开发的话,应当进行验收,对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你们也是应当按照合同支付款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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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8:41:43
    1238
  • ¥0.89
    崔兵 律师
    我就是这方面的专家律师,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完成,第一要看合同的约定,关于进度付款方式等等不能违约,所以要进行综合的处理,具体需要帮助,请直接电话下单向我咨询,祝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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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08:45:01
    118
  • 姚伟伟 律师
    这个主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约定的比较详细,是可以从合同中看出约定功能是否已经开发完成。如果合同约定的比较含糊,可以在会议纪要或你们来往的邮件和聊天记录里寻找你们在功能开发方面的沟通和约定。如果合同也含糊,也没有其他佐证,可以请教软件行业的专家,对这款软件的行业背景下,功能开发应该达到什么的标准,做一个说明意见,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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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10:09:48
    0
  • 任丽媛 律师
    您好,如您陈诉的事实来讲 最好走司法程序,通过诉讼解决处理处理您可以点我头像详细的概况一下,也可以直接下单 我将为您做详细的解答与规划,后续有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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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12:36:11
    19
  • 吴炜 律师
    你这个就是一个简单的合同付款方式引起的纠纷,你们的合同里面应该对如何付款有明确的约定,可以按照约定来,如果没有,对方没有完成,你们可以不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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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12:46:28
    99
  • 陈景军 律师
    具体付款时间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对于完成约定功能,合同是否有具体的解释?具体付款时间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对于完成约定功能,合同是否有具体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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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13: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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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明昇 律师
    你好! 从软件开发者手中获得软件的方法主极三种;第一,从软件开发者取得软件使用许可,获得软件的使用权;第二,从软件开发者那里全盘买下软件有磁的财产权;第三,通过委托软件开发者开发某一软件从而获得该软件的使用权,或者该软件版权的所有权。 委托开发软件一般是应用户(委托方)需要,编制适用于其生产或经营特点的软件,这种软件一般在市场上习不到或在市场上买到需经修改后才能使用,但是该客房没有开发或修改软件的能力,必须委托一定软件中其他具有开发、修改软件能力的机构从事该项工作。被委托方虽然是开发软件方面专家,但他可能对委托方所从事的行业或具体的生产或经营特点、方式了解甚少。因此,双方签定的软件合同就有许多总是需要明确。 一、委托开发软件合同中的主要问题 1.在完成软件开发后,被委托方认为应增加开发费用 委托开发软件合同通常是根据所需开发软件的难易程度计算费用的,但也有是根据开发软件所需要的天数或编程行数计算费用的。而签定合同时开发费用是被委托方根据初步分析计算出来的,这种初步分析往往与实际所开发软件的难易程序、所需天数及编程行数有的误差。加之被委托方在对开发费用报价时多少怀有投票拉生意的心理,在符合同时报价偏低;同时,随着委托人对软件功能的要求不断增设或对软件范围认识的扩大,有可能造成在完成软件开发后,实际所需的开发费用高于合同规定或估算的费用。 2.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软件的开发 被委托方在计算开发软件所需时间很可能有较大的误差。加之被委托方对开发时间的估量也多少怀有拉生意的,所以一般合同完成时间偏紧,实际很可能延迟完成。而对委托方来说这咱延迟会造成一定的损失。例如委托方将把需要开发的软件用于一套新的计算机系统,并且按照委托开发软件合同认定的完成时间提前购置了一套计算机系统,如果软件开发方未能近期完成,这就意味着该套计算机系统将闲置,如果委托人是借助软件开发方未能按期完成,这就意味着该套计算机系统将闲置,如果委托人是借助软件开发进行新的生产或经营活动,而软件未能按照合同完成就意味着委托人将受到一定的损失。 3.软件功能等方面的质量未达到委托人的要求 对委托开发软件合同来说,这是一个经常发生问题。因为从计算机软件技术角度看,在委托合同中对所开发软件的各方面质量作出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是非常困难的。而通常委托人认为所开发的软件不应存在有任何错误,由于这些原因,委托人经常认为被委托人开发的软件未达到他所预期的质量。 4.合同对所开发的软件的版权规定不明确 按照版权法,软件版权是一种由许多分项权利集合组成的财产权,它包括对软件的修改权、翻译权、使用许可权和出自发行权等等。如果委托软件合同对这些权利的归属规定不明确,有关的纠纷就容易发生。 从上面几个问题可以看出委托开发软件合同订得否妥当,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双方是否考虑周密,对委托开发软件本身能否顺利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委托开发软件合同主条款 1.前言 合同开关部分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及主要营业地的具体地址,确定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 2.委托开发程序的名称和有关技术的标准 在此行款中应确定以下内容:第一,委托开发程序的名称;第二,委托开发程序所适用的计算机机型;第三,编译程序所使用的计算机语言;第四,委托开发程序功能要求,例如响应时间、处理能力、排版格式和输出、输入媒体等。 3.软件开发计划 此条款主要是明确被委托方完成全部软件开发工作时间,以及被委托方应每隔一段时期向委托方通报开发工作的进展情况。 4.软件的交付 此条款应确定被委托在完成软件开发工作后应在何时、何地以及以何种方式将所开的软件给委托方。如果合同规定与所开发软件有关的一切知识产权归委托方,对被委托方来讲非常有必要将计算机程序以及其文档方为两批交付。第一批可以包括用户手册等委托方检验软件时必需的文档,而其他程序设计的文档,特别是源码应在第二批交付。宋能够有效地保障被委托方能近期收到价款,并且也能保证在委托方基本履行合同前不使程序设计文档失密。 5.软件检验和接受 此条款对委托开发软件合同双方都非常重要,它关系到如何确认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委托方在收到计算机程序以及第一批文档后多长时间内完成对软件的测验,以及在多长时间内委托方有权以计算机程序质量未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为由,要求被委托方对程序进行修改使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二、对程序进行悠的费用应哪方负责。 第三、被委托方应在多长内完成修改程序的工作,并且应在何时、何地以及以何种方式将修改后的软件交会给委托方。 第四、委托方收到修改过的软件之后应在多长时间完成第二次测验,并应在多长时间内委托方应将第二次测验的结果通知被委托方。 第五、如第二次测验计算机程序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委托方是否有权拒绝拒绝接受程序,交且是否有权要求被委托方按合同规定的索赔条款进行赔偿。 第六、如果委托方要按期将首次或者第二次测验的结论通知被委托方,是否可以视为委托方已接受被委托方开发的软件。 第七、如果程序文档分为两次交付,在委托方实际接受软件后多长时间内被委托方应将第二批文档交付给委托方。 6.价格、支付形式方法 此条款首先应确定委托开发软件的总价为多少,以及支付币种;其次应明确此总价是否包括被委托方开发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支付开式可以分为总会形式(即一次付清全部价款),分期支付形式(即按一定的百分比分几交付清价款),以及按提成费支付形式(即委托方按所采用软件技术而获得利润的一定比例按期支付)。最后确定支付的方式,是电汇还是信汇等。 7.保护条款 此的作用是保证委托方不陷入不必要的侵权纠纷之中,并且保证不因侵权纠纷而受到任何损失,因此,此条款确定以下两个内容。 第一、如果合同规定软件版权归被委托方,委托方只有使用权,在此条款中被委托方应向委托方保证他是所开发软件版权的合法所有人,并将软件使用权许可给委托方。如果合同规定软件版权归委托方,在此条款中被委托方向委托保证他所交付的软件是其独立开发的。 第二、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所开发的软件侵犯他人版权时,应由被委托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8.软件版权的归属 软件版权的归属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一是软件版权归委托方;其二是软件版权归被委托方。但是实践中软件版权的归属是一个比较难处的问题,作为委托方,以下三方面的因素促使其认为必须掌握软件的版权的归属权:第一,支付了许多费用后只获得对软件的使用权,而且版权对软件的使用权还有许多的限制;第二,掌握了软件的版权就可以免除对软件使用、修改、转让等方面的法律限制,同时也可以任意将软件转让第三人或许可第三人使用,从而获得一定的营利;第三,掌握软件版权就意味着控制对软件的使用,从而委托方可以通过对软件技术的使用的控制防止竞争者获得其投资开发的软件技术的使用权。反过来,对被委托方来讲,控制软件版权更为重要,因为这样,委托方没有限制地使用委托开发软件中的若干例行程序即构成软件版权侵权。在因此在实践中不乏委托开发软件因合同双方在软件版权归属问题上争执不休而最终无法达成协议的事例。如遇到这种情况,实际上可采取以下办法解决,即软件版权归委托人,反过来委托人给予被委托人在一范围内使用软件的许可,如允许被委托人使用例行程序开发其他软件等,由此双方都能各得所需。 9.保密条款 此条款主要是规定双方应负什么的保密责任。保密条款在合同中十分,一方面软件的源码及程序流程图等对合同双方都是专有技术(Know-How),另一方面委托方为使被委托方能开发出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常常将一些商业秘密或专有技术信息告诉被委托方,所以,合同双方都需要对有关的作息予以保密,并且保密的时间可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10.索赔条款 该条款主要规定如果被委托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软件时应如何赔偿委托方损失,以及如果委托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价款时应如何赔偿被委托方损失。 11.不可抗条款 本条款是为了明确在合同履行期内如果发生了人力不可逆转的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等,以至于合同一方无法履行义务时应如何免责。 三、合同的形式和文件的权利归属 在委托开发计算机软件时,其文件的著作权问题非常重要。 委托开发合同特别是以编制特定分系统、了程序为目的的软件时,按照合同规定作成的文件,程序的著作权可视为物权转让给委托方。 在承包型委托合同中必须注意的是软件开发公司从用户或计算机厂家接受编制特定应用程序时,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文件资料和应用程序,因接受新的委托时,可以将已有的程序编集改编作成新的程序出售,这些大量的例行程序,经验数据已成为自己的财产。计算机软件公司接受委托开发时,如将软件文件视为委托方的著作权,则计算机软件公司就不能制作同类软件,积累的财产有效性将会消失。因此,著作权应保留在软件公司。供给使用者的只是固定在储存媒介上的二进制码信息。委托单位和使用者不能再复制出售。第三者如违法复制,委托和受托双方者可以起诉。 将委托方与受托者权利义务关系在合同中条款化,明确规定著作权的归属。但在实际情况睛困难不少,例如“根据委托单位要求而编制的专用软件,其著作权应委托单位。但软件公司,对于同类型中的能用例行程序、经验数据向其他委托者提供时不受限制。此规定在本合同终了后依然有效。”这样的条款常有出现。 根据上述规定,委托单位对第三者起诉,要求著作权侵权赔偿时,鉴于条款后半部规定,因著作权不属于委托方,将导致诉讼拖延,必须视实际情况,而不仅限于合同条文的解释来处理诉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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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19: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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