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靖
律师
能否分得股利和分配利润,取决于公司是否有可分配利润以及股东会是否已经作出将可分配利润在股东间进行分配的决议。因此,只有在股东大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定后,股东才享有取得股利的具体请求权。
如果在你退股前,股东会没有作出分配股利的决定,那么你无权请求直接分配股利。退股后,失去了股东身份,不再具有股东权益,也不具有请求召开股东会就股利进行分配的权利。
公司是否进行利润分配是公司的经营自主权,与公司法并不违背。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你能否分得股利就应以退股前,是否有股东会对股利进行分配的决定为准。如果有分配决议,就形成了公司对股东的债务,那么就有请求权。反之,就无请求分配的权利。
因此你应当在享有股东身份时,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原则上,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时原则上必须提供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决议,公司未就利润分配事项作出决议的,股东不得请求分配利润。但如果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情形,股东可直接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此时请求分配利润的股东负有证明以上事实存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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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靖服务方:
三种途径救济:
第一是:请求召开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的决议。在此情况下,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种:如果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所导致且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法院也应当判决公司进行利润分配。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包括公司有盈余且存在部分股东变相分配利润、隐瞒或转移公司利润等情形。
第三种:转让股权时,考虑到尚有未分配利润,可以向公司外股东,提高股权转让价格,若其他股东想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需要以同等条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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