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争议和人身损害
我妈妈今年57岁,在深圳白泥坑村一个档口做小时工,当天第一天上班,在下午7点中工作中接水,因去茶水间道路被货物遮挡(在高台处)加之被工头催的紧,不得已踩到一辆无人三轮车上,去茶水间,接完水回去踩三轮车下去时,三轮车司机突然回来,并没看车上有人,直接把车开走后,导致我妈从车上摔下,并造成手腕粉碎性骨折。当时并没有报警和直接去医院,因失去知觉,所以直接就回家了,回到家中,我们带她去医院拍片诊断,诊断说粉碎性骨折,需要动手术,住院。目前以住院治疗,自费。对方并不赔偿。
我们目前需要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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