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娜
律师
1、这是遗赠扶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受法律保护。
2、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
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3、被赠予和继承的宅基地翻建都需要经过审批,因为房屋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房屋在时为保证房屋的使用,宅基地是不会有变化的,翻建需要经过审批,建议先咨询村集体组织管理人的意见。最好是翻建后再赠予。
4、您原有的宅基地不会因继承或者受赠其他宅基地而改变。户口和房屋、土地使用权是不同的概念,互不影响。受赠予宅基地后,您们的户口没迁到该宅基地上,那那个宅基地上就没有户口。
5、如果是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那就要等老人死后房屋才能过户,您的第三点担忧不必存在。另外遗赠扶养协议的违约方要给出相应赔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如果不是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在老人生前就已经把房屋过户赠予给您们并办理过户,不能随意撤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于过户的房产赠予,一般不能撤销,除非有以下情形之一: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第三,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并且撤销人应当在知道撤销事由后一年内主张。
6、遗赠扶养协议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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