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娜
律师
可以大家签署一个协议,就此房屋遗产继承以及补偿作出约定,然后你履行补偿后一起去房地产中心办理过户。
有关居住权:居住权是需要书面约定主动设立的,如果您们的房屋上没有约定过,就不会存在,更不可能影响您。居住权并非长期居住就能获得“居住权”。像之前深圳“遗忘28年的房子”的新闻事件中,只要房屋所有权人未主动与住户设立“居住权”,即便陌生住户私自住了十多年也不等于获得了居住权。
居住权应当通过书面合同或遗嘱方式设立,并向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设立。居住权原则上是无偿设立,但是双方也可约定有偿。除此之外,双方可以约定居住的期限、条件和要求等,居住权一般具有长期性,双方约定5年、10年、终生,均可。如果约定终生有效,那么直至居住权人去世居住权才消灭。也就是说,在约定的居住权期间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即消灭,但是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案件风险:如果是兄弟之间对于遗产处理协议,几方之间友好也没什么争议的,可以几方书面协议,不进行公证。但是协议最好请专业人士确认没有漏洞,另外因为补偿款和房屋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尽量在大家办理房屋过户更名时当场转账,减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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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娜服务方:
你们协商好就行了。关键是房产单价,您们可以一起去律师那里咨询,明确继承应得份额然后乘以你们了解的房屋的价值,就能大概算出补偿额了。专业评估又会产生费用,是根据房产比例收取的,不便宜的。
房产单价也可以参考权威房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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