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靖
律师
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特殊情况下,可随男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无论母方或父方是否同意,从保护婴儿利益出发,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不是母方无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是母方不尽抚养义务,不抚养婴儿,如果父亲提出婴儿随其生活的要求时,应该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
3、在母方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对抚养婴儿不利,母方品行欠佳或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婴儿,婴儿从出生后一直由父方喂养等情况下,婴儿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
若不存在上述情形,且十分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则应想方设法拖延到孩子两周岁以上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孩子与一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是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考量因素,因此,在离婚诉讼时,男方应举证证明孩子与自己共同生活时间长,比如为小孩支出的日常开销证据等等。因此需要赶快把孩子从丈母娘身边抱回,自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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