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进
律师
你好,如果对方确实没有明确的表明,以这种严重的损害后果来相要挟的话,对方在刑法层面确实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仅仅是把相关的照片或者视频留存在自己的手机里,或者存储文件上,仅用于自己观看也没有对外进行披露的话是不会对你的名誉或者声誉造成影响,因此这一块目前来讲法律上是很被动的,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但是如果说对方一直以此为由来骚扰你,来骚扰你这边的话,你可以要求对方停止骚扰或者骚扰或者与对方断绝一切的联系,或者你用一些言语的方法来刺激对方,让对方说出来,如果你不给10万元,他将采取下一步什么措施,如果能固定到这个证据的话,就可以敲诈勒索罪去检举控告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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