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以首付未付完为由不给合同
我买了一套房,首付24万,当时我首付分期,付了13万,剩下的分一年还清。当时已经签了购房合同,但开发商以合同里写的是全款首付,而我首付未付清为由拒绝提供购房合同。
去年9月份到今年2月份,我准备出国,催开发商向银行提交材料,我好去办理贷款。开发商拖到今年5月份才向银行提交材料并叫我去银行办理贷款。由于疫情原因,我在国外实在回不来,开发商以我在一个月内未办理贷款手续为由认定我违约,并像我索要总房价20%的赔偿金。还有最后一笔首付款没打给开发商,与开发商多次协商不成,合同他们也不给,实在不知如何是好。各位律师,请问这种情况还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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